标准号:NB/T 11921-2025
标准名称:水电工程退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发布日期:2025-12-18
实施日期:2026-06-18
为规范水电工程退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内容和方法,统一技术要求,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水电工程退役环境影响评价。
水电工程退役环境影响评价应贯彻工程退役与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及修复的总体要求,遵循生态优先、科学客观、重点突出的原则,重点关注水库沉积物、水环境和水生生态等环境要素的长期性、系统性影响。
水电工程退役环境影响评价,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起草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王伟营;寇晓梅;刘猛;牛乐;李平;林彗;夏豪;任胜男;高繁;张乃畅;张志广;刘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