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T/HBLS 0008-2024
标准名称:荆楚粮油 再生稻米
团体名称:湖北省粮食行业协会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5日
实施日期:2024年10月01日
3术语和定义
GB/T135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再生稻Ratooningpaddy
头季稻谷收割后,稻桩上的休眠芽萌发生长成的二季稻谷。
3.2
再生稻米Ratooningrice
用再生稻为原料加工而成的大米。
4质量要求
4.1质量指标
应符合表1的规定。其中加工精度、垩白度、品尝评分值、碎米总量、小碎米含量为定等指标。
表1质量指标
等级一级二级三级
加工精度精碾精碾适碾
黄粒米含量/(%)≤1.0
垩白度/(%)≤6810
不完善粒含量/(%)≤3.0
品尝评分值/分≥908070
杂质
总量/(%)≤0.25
其中:无机杂质含量/(%)≤0.02
碎米
总量/(%)≤15.020.025.0
其中:小碎米含量/(%)≤1.01.52.0
水分含量/(%)≤14.5
互混率/(%)≤5.0
直链淀粉含量(干基)/(%)14.0-22.0
色泽、气味无异常色泽和气味
T/HBLS0008—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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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食品安全要求
4.2.1原料应符合GB2715的规定。
4.2.2生产过程应符合GB13122、GB14881和GB/T26630的规定。
4.2.3生产过程中添加的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4.2.4真菌毒素、污染物和农药残留等安全指数(PN)符合LS/T3247的规定。
4.2.5植物检验检疫按有关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3净含量
应符合JJF1070及《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执行。
4.4追溯信息
供应方应提供的追溯信息,见附录A。
5检验方法
5.1加工精度检验:按GB/T5502规定的方法执行。加工精度标准样品应执行现行有效的LS/T15121、
LS/T15122或LS/T15123。
5.2黄粒米含量检验:按GB/T5496或GB/T35881规定执行。
5.3垩白度检验:按GB/T17891附录A规定执行。
5.4杂质、不完善粒含量检验:按GB/T5494规定执行。
5.5品尝评分值检验:按GB/T15682规定执行,使用的参照样品应执行现行有效的LS/T1534和LS/T
1535。
5.6碎米含量检验:按GB/T5503规定执行。
5.7水分含量检验:按GB5009.3规定执行。
5.8互混率检验:按GB/T5493规定执行。
5.9直链淀粉含量检验:按GB/T15683规定执行。
5.10色泽、气味检验:按GB/T5492规定执行。
6检验规则
6.1扦样、分样
按GB/T5491规定执行。
6.2检验的一般规则
按GB/T5490规定执行。
6.3产品组批
同原料、同工艺、同设备、同班次加工的产品为一批。
6.4出厂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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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厂检验项目按4.1的规定检验。
6.5判定规则
6.5.1定等指标中有一项指标达不到该等级质量要求的,则降为下一等级;低于最低等级指标的,作
为非等级产品。其他指标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表1要求的,作为非等级产品。
6.5.2食品安全要求有一项不符合规定的,判定为非食用产品。
6.5.3初验不合格时,可加倍抽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
7包装和标签
7.1包装
应符合GB/T17109的规定和食品安全要求。
7.2标签
7.2.1标签标识除应符合GB7718的规定外,还应注明产品的最佳食味期限及贮存条件、原料品种名
称、原料产地、原料收获年度、日期等。
7.2.2标注的净含量应为产品最大允许水分状况下的质量。
7.2.3凡是采用本文件的再生稻米产品,应按本文件规定的名称标注。
8储存和运输
8.1储存
应储存在清洁、干燥、阴凉、防雨、防潮、防虫、防鼠、无异味的仓房内,不应与有毒有害物质或
水分含量较高的物质混存。
8.2运输
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运输工具和容器运送,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止雨淋和被污染。
起草单位::湖北省粮油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沙洋县粮食局、三峡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湖 北洪森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洪湖市春露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起草人:刘坚 王枭鹏、秦时聪、许诗尧、王艳、刘利、肖静、孙婷琳、李琦、毛红霞、 倪姗姗、朱玫、陈轲、吴莉莉、林芳芳、张永前、高倩、林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