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T/CAPC 017-2024
标准名称:首营电子资料交换数据标准
团体名称:中国医药商业协会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3日
实施日期:2024年12月27日
1.安全性
数据内容的解析采集、加密分区存储与数据信息的交换传输、脱敏使用,都需确保数据的安全性与独立性。
2.专属性
基于企业生产经营许可内容和产品注册批准内容,确认首营资料的专属性。
3.科学性
首营资料主数据的分类合理,科学反映不同首营资料的性质和特点。
4.客观性
数据项的选择应客观描述首营资料的基本信息和资质内容。
5.便捷性
数据内容应在保证符合业务需要与监管合规的前提下,实现首营电子资料交换的便捷性。
起草单位: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华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华科云曜(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药控股有限公司、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阿里健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广州速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英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石晟怡、付明仲、李涛、张晓宇、郭志明、孟文博、邹国胜、张世元、卢易、倪俊、鲁颖、于宏、杨秀芳、高原、刘俊扬、徐有恒、马云涛、林红军、袁孔虎、胡琬宜、刘铁、程玉伟、高庆辉、赵桂英、王蛟、翟江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