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T/TFZX 51-2024
标准名称:社区托育机构建设与服务规范
团体名称:四川天府新区质量技术协会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5日
实施日期:2024年11月06日
1、范围:
明确了文件的适用范围,即成都市辖区内的社区嵌入式托育机构。
2、规范性引用文件:
列出了文件中引用的其他相关标准和规定,包括玩具安全、室内空气质量、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等方面的标准。
3、术语和定义:
定义了社区托育服务和社区托育机构的概念,明确了服务模式和机构的特点。
4、建设要求:
①服务场地:包括场地资质、场地类型及运营模式、场地选址、区域划分和机构规模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例如,场地应有自有或租赁期不少于3年的场地,且不应布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机构使用总面积不应低于150㎡。
②工作人员:对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人员要求进行了规定。如身心健康、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提供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健康检查和心理健康测试等。
③设施设备:要求配置符合婴幼儿月龄特点和卫生要求的设施设备,包括隔音装置、玩教具、电子门铃及打卡设施、视频安防系统等。
④安全与应急管理:包括安全管理、应急管理方面的要求,如制定安全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制订重大自然灾害、传染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等。
⑤卫生管理:要求保持室内空气清新、采光良好,定期进行室内外清扫消毒和检查,建立与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联动机制等。
5、服务内容:
婴幼儿照护服务:提供日常生活的全方位照顾,包括哺喂、饮水、进餐等一日生活照料,以及健康管理。
早期发展服务:促进婴幼儿在生活与卫生习惯、动作、语言等方面的发展。
家园协作:为家长提供个性化指导及生活养育、护理保健等方面科学育儿指导,开展亲子游戏、亲子阅读等活动。
6、收费管理:
实行普惠收费,托育费与膳食费分开收取,收费参照且不高于属地普惠托育收费标准。
7、质量评价:
建立社区托育机构的质量评价体系,开展质量评价工作,包括服务评价和服务改进等方面的要求。例如,社区托育机构应主动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宜自主设立服务评价机制等。
起草单位:成都市托育服务行业协会、成都市托育服务行业协会儿童友好与社区托育专委会、 四川天府新区兴隆街道办事处、成都天府新区蓉宝宝托育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大学师范学院、成都木易堂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天府新区商会、四川万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起草人:李楹芝、李敏、任妍、张彪、罗桑仁青、杨波、赵鑫、陈竺言、杨沛、寇丽、 杨露、李昕悦、罗强、杨琴、伍永红、王淑均、裴忠良、周相君、胡小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