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T/GYMJ 004-2025
标准名称:"高阳优品”品质评价通则
团体名称:高阳县毛巾行业协会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01日
实施日期:2025年06月01日
3.2“高阳优品”标准
“高阳优品”执行的标准。
3.3专业评价
T/GYMJ004—2025
专业评审组对申请组织所提交的申请资料的符合性进行资料审查,与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技术指标、国内行业标杆水平进行的比对评价。
4评价原则
4.1公平公正
遵守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做到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4.2客观严谨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客观严谨地评价关键指标水平。
5评价方式
“高阳优品”标准的评价方式包括资料评价、现场评价。
6评价要求
6.1评价组织
6.1.2应组建专业评价组,评价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6.1.3专业评价组一般由5名专家组成,应包含2名标准方面的专家、3名与标准相关的行业内专家。
6.2资料评价
评价组应对申报资料的符合性、有效性进行审核、评价,形成资料评价报告。
6.3现场评价
对组织申报资料内容的真实性、符合性、有效性等情况需要现场验证时,可进入现场评价。现场评价计划应至少在现场评价前2日发给相应申报组织。现场评价的程序包括以下内容。
6.3.1首次会议。由评价组长主持,参加人员为评价组全体成员、申请组织的高层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内容包括:明确告知现场评价的目的、程序、任务、方式方法、相关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等内容。
T/GYMJ004—2025
6.3.2现场验证。评价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现场、查阅资料、随机抽查、座谈、问询等方式,查验资料评价和现场执行情况的真实性、符合性、有效性,作好相应的记录,并进行评价打分。
6.3.3评价报告。根据现场验证情况,应形成现场评价报告。
6.3.4末次会议。由评价组长主持,主要内容为宣读现场评价报告,评价组全体成员、申请组织的高层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6.3.5现场评价资料上报。现场评价结束后,组长应将现场评价记录、现场评价报告以及有关证实性资料及时上报现场评价活动组织方。
6.3.6评价活动组织方根据专业评价组的评价结果,确定荣获“高阳优品”标准企业名单。
7监督
政府主管部门对评价活动和评价结果进行监督。
8证书
评价活动组织方将确定名单,并征求政府主管部门意见后,颁发证书。
起草单位:河北瑞春纺织有限公司、高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定市标准化所、保定市纤维检验所、高阳县人民政府、河北省毛巾制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河北柏立信家纺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宏润新型面料有限公司、河北三利毛纺有限公司、河北卡缦纺织品制造有限公司、高阳县尚品家纺制造有限公司。
起草人:满全县、刘金琢、杨爱、董焕新、唐金金、冯帆、孙海舰、刘俊山、王瀚巍、刘学展、赵亚宁、骆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