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T/SHLY 1009-2025
标准名称:自然教育学校(基地)评价导则
团体名称:上海市林学会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3日
实施日期:2025年05月25日
规定了自然教育学校(基地)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由首次评价和复审评价两部分构成。
规定了首次评价和复审评价的一般要求、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
首次评价要求:自然教育学校(基地)审查主要对申报单位的基地管理、资源与环境、体验设施、教育团队、课程研发等关键要素进行综合性评价。
自然教育学校(基地)应在获批之日起满3年时申报复审。自然教育学校(基地)复审,主要对申报单位的基本建设、服务提供、管理运营、课程教学、社会效益等关键要素进行综合性评价。
起草单位:上海市林学会、上海市林业总站、上海市绿化管理指导站、上海新宿标准化技术服务中心
起草人:王焱、钱伯金、刘璐璐、耿薏舒、潘柯良、赵利、朱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