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T/CACM 1641-2025
标准名称:常见中医症状-人类表型本体对照表
团体名称:中华中医药学会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18日
实施日期:2025年02月18日
本文件确立了中医症状术语和人类表型本体(HPO)术语对应性评价原则及评价等级,提供了常见中医症状-人类表型本体(HPO)对照表。
本文件适用于中医药理论研究、临床和基础研究等。
起草单位: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基础理论研究所、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所、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资源中心、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福建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贵州医科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安徽中医药大学、国家中医药博物馆、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北京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首都医科大学。
起草人: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华敏、许海玉、陈晶、张彦琼、周雪忠、龚其淼。 本文件参与起草人:陈仁波、陈同、程肖蕊、杜松、杜霞、段贤春、巩仔鹏、郭海燕、胡广勤、荆志伟、李兵、李春霞、李京向、李玮婕、刘宝利、刘寨华、马旺明、沈潜、佟琳、王萍、吴嘉瑞、徐志建、杨扩、殷悦、于梦、曾子玲、张林、宗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