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T/GDOAA 0042-2025
标准名称:超有机鸡质量规范
团体名称:广东省有机农业协会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1日
实施日期:2025年08月15日
随着消费者对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需求的升级,我国禽肉产业亟需建立高于常规标准的品质标杆。国家《“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畜禽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强化优质畜禽产品供给”。广东作为禽肉消费大省,2024年禽肉产量达189.48万吨,占全国7.12%,但抗生素滥用、重金属残留等问题仍制约产业升级。
华南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生命科学院前院长、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王安利领航发明超有机生态农业科技成果总结为“1143”特点,即符合国家现行养殖规范、符合国家现行种植规范;终端产品抗生素、激素、农药残留、汞砷铅镉四类重金属有毒有害物质未检岀;总氨基酸、风味氨基酸、高不饱和脂肪酸(畜类)或牛磺酸(禽类与水产动物)三类功能成份高含量。与有机食品具有“3323”特点,即土壤、水、空气三个环境条件有机;饲料、肥料、药品三类投入品有机;没有转基因和成份,终端产品抗生素、激素、农药残留三类有毒有害物质未检岀。两者比较超有机优势体现在五大特点:一是终端农产品无重金属污染;二是提高了农产品营业功能作用;三是农业生物技术应用效率最大化;四是发明的生态饲料、生态肥料制造业成本低,符合农业先进技术经济学要求;五是超有机农业发展模式不需要有机农业实施的环境条件,极大地适应农业技术成果转化推广。为此,超有机生态农业技术获国际科技评价为领先欧美15年,属于生态农业重大创新科技。
本文件以王安利教授领航创立的“生态循环型超有机农业产业化理论”为核心依据,贯彻“1143”标准特征:即符合国家现行养殖规范、符合国家现行种植规范,终端产品实现抗生素、激素、农药残留、汞砷铅镉重金属四大有毒有害物质未检出;并强化总氨基酸、风味氨基酸、牛磺酸或高不饱和脂肪酸三类功能营养成分高含量。
广东科太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联合多家科研机构,基于王安利教授提出的“生态循环型超有机农业产业化理论”,创新性提出“超有机鸡”概念——通过生态饲料调控、零抗生素养殖和闭环粪污处理,实现终端产品“四大类有害物质未检出+三大功能营养强化”。为规范生产流程、保障品质公信力,特制定本标准,创新填补国内“安全与营养双提升”禽肉标准的空白,首次在禽类标准中规定功能营养性指标,并推动禽类养殖产业升级,满足市场对安全、营养鸡肉的需求。
起草单位:广东科太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全绿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军创现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超有机循环农业研究院、广州绿果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膳丰养殖有限公司、深圳市感恩有机硒产业科技有限公司、辛集市则文食品有限公司、广州菜篮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科太超有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科太(上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大有国才现代产业发展(广州)有限公司、佛山农力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一镇一业产业研究院、广东省超循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三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阳江市百香农业有限公司、广州三莲环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省富乡来农业有限公司、广东省有机农业协会、广州诺丰拓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起草人:王安利、李鹏程、王景熙、胡俊荣、单珀程、杨知川、聂伟良、耿成轩、冯应文、曹德服、曾祥玲、王强、莫澳欣、廖武剑、钟宇洋、李功强、何增泉、胡仁胜、冯华仔、冯润明、罗远君、华东光、华荣鹏、廖建平、廖宇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