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T/BSCIA 2-2024
标准名称:保山小粒咖啡专用水溶肥料
团体名称:保山市咖啡产业协会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0日
实施日期:2024年01月01日
3术语和定义
GB/T6274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保山小粒咖啡
原产于保山市范围内的小粒种咖啡。
3.2
养分标明量
包装容器或使用说明书中标明的氮、磷、钾元素(或氧化物)含量。
3.3
单质肥料(Straightfertilizer)
氮、磷、钾三种养分中,仅具有一种养分标明量的肥料。
3.4
复合肥料(Compoundfertilizer)
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含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肥料。
3.5
水溶肥料(Water-solublefertilizer)
经水溶解或稀释,用于灌溉施肥、叶面施肥、无土栽培、浸种蘸根等用途,且水不溶物含量低于5%(或50g/L)的固体或液体肥料。
3.6
咖啡专用水溶肥料(Coffeearabicwater-solublefertilizer)
根据咖啡的营养需要、土壤养分含量及供肥性能,以氮、磷、钾单质肥料或复合(混)肥料为主要原料,针对性添加中、微量元素肥料或有机肥料等加工而成的,具有咖啡针对性的水溶肥料。
3.7
咖啡生产周期
上季咖啡鲜果采收结束至下季咖啡鲜果采收结束为1个生产周期。
4技术要求
4.1外观
固体产品为粒状、柱状或片状产品,无机械杂质;液体产品为均匀的溶液。
4.2技术指标
4.2.1保山小粒咖啡专用水溶肥料固体产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保山小粒咖啡专用水溶肥料固体产品技术指标
项目 指标
幼林树专用 成林树专用
总养分a(N+P2O5+K2O),%≥ 50.0
N占总养分比例,%≥ 55.0 40.0
P2O5占总养分比例,%≥ 20.0 20.0
K2O占总养分比例,%≥ 15.0 30.0
水不溶物含量,%≤ 5.0
pH(1:250倍稀释) 3.0~9.0
水分b(H2O),%≤ 2.0
粒度c(1.00mm~4.75mm或3.35mm~5.60mm),%≥ 90.0
有效镁d(以Mg计),%≥ 1.0
有效铁e(以Fe计),%≥ 0.2
有效锌e(以Zn计),%≥ 0.2
有效硼e(以B计),%≥ 0.2
氯离子f,% 未标“含氯”的产品≤ 3.0
标志“含氯(低氯)”的产品≤ 15.0
标志“含氯(中氯)”的产品≤ 30.0
a单一养分测定值与标明值负偏差的绝对值不大于1.5%。
b水分以生产企业出厂检验为准。
c特殊形状或更大颗粒产品的粒度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d镁元素的质量分数小于1.0%时,包装容器上不应标注;镁元素的质量分数大于1.0%时,测定值与标明值负偏差的绝对值不大于0.1%;包装容器上标明含镁时应作检测和判定。
e铁、锌、硼元素的质量分数小于0.2%时,包装容器上不应标注;铁、锌、硼元素的质量分数大于0.2%时,测定值与标明值负偏差的绝对值不大于0.02%;包装容器上标明含铁、锌、硼时应作检测和判定。
f氯离子的质量分数大于30%的产品,包装容器上应标明“含氯(高氯)”,包装容器上标明“含氯(低氯)”、“含氯(中氯)”、“含氯(高氯)”时,氯离子含量不作检测和判定。
4.2.2保山小粒咖啡专用水溶肥料液体产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保山小粒咖啡专用水溶肥料液体产品技术指标
项目 指标
幼林树专用 成林树专用
总养分a(N+P2O5+K2O),g/L≥ 500.0
N占总养分比例,%≥ 55.0 40.0
P2O5占总养分比例,%≥ 20.0 20.0
K2O占总养分比例,%≥ 15.0 30.0
水不溶物含量,g/L≤ 50.0
pH(1:250倍稀释) 3.0~9.0
有效镁b(以Mg计),g/L≥ 10.0
有效铁c(以Fe计),g/L≥ 2.0
有效锌c(以Zn计),g/L≥ 2.0
有效硼c(以B计),g/L≥ 2.0
氯离子d,g/L 未标“含氯”的产品≤ 30.0
标志“含氯(低氯)”的产品≤ 150.0
标志“含氯(中氯)”的产品≤ 300.0
a单一养分测定值与标明值负偏差的绝对值不大于15.0g/L。
b镁元素的质量分数小于10.0g/L时,包装容器上不应标注;镁元素的质量分数大于10.0g/L时,测定值与标明值负偏差的绝对值不大于1.0g/L;包装容器上标明含镁时应作检测和判定。
c铁、锌、硼元素的质量分数小于2.0g/L时,包装容器上不应标注;铁、锌、硼元素的质量分数大于2.0g/L时,测定值与标明值负偏差的绝对值不大于0.2g/L;包装容器上标明含铁、锌、硼时应作检测和判定。
d氯离子的质量分数大于30%的产品,包装容器上应标明“含氯(高氯)”,包装容器上标明“含氯(低氯)”、“含氯(中氯)”、“含氯(高氯)”时,氯离子含量不作检测和判定。
4.3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缩二脲的限量要求按GB15063的规定执行,重金属限量要求按NY1110的规定执行。
4.4配方要求
保山小粒咖啡专用水溶肥料的配方应适合保山咖啡种植区域和小粒咖啡营养需求,并达到下列要求,视为配方合格。
a)专用水溶肥料田间肥效试验增产或增收5%以上的试验点数不低于60%;
b)专用水溶肥料田间肥效试验增产或增收效果差异达显著水平的试验点数不低于60%。
5取样
5.1取样方法
5.1.1固体产品
5.1.1.1袋装产品按表2确定取样袋数,超过512袋时,按式(1)计算结果确定最少取样袋数,如遇小数,则进为整数。
........................(1)
式中:
n——最少取样袋数;
N——每批产品总袋数。
表2最少取样袋数的确定
每批产品总袋数 最少取样袋数 每批产品总袋数 最少取样袋数
1~10 全部 182~216 18
11~49 11 217~254 19
50~64 12 255~296 20
65~81 13 297~343 21
82~101 14 344~394 22
102~125 15 395~450 23
126~151 16 451~512 24
152~181 17
取样时用取样器沿每袋最长对角线插入至袋的3/4处,每袋取出不少于100g样品,每批取样品总量不少于2kg.
5.1.1.2散装产品按GB/T6679的规定执行。
5.1.2液体产品
按GB/T6680的规定执行。
5.2样品缩分
5.2.1将所取的固体样品充分混匀,用缩分器或四分法将样品缩分至约1kg,再缩分成两份,分装于两个洁净、干燥的塑料自封袋或塑料瓶或具有磨口塞的玻璃瓶中,密封并贴上标签,一瓶作产品检验,另一瓶保存2个月,以备查用。
5.2.2将所取的液体样品充分摇匀,取样品1L,分装于两个洁净、干燥的塑料瓶或具有磨口塞的玻璃瓶中,密封并贴上标签,一瓶作产品检验,另一瓶保存2个月,以备查用。
5.3制样
5.3.1在一份0.5kg的固体缩分样品中取约100g样品,迅速研磨至全部通过0.50mm或1.00mm孔筛,混合均匀,置于洁净、干燥的容器中,用于成分分析。
5.3.2将一份0.5L的液体缩分样品充分摇匀,迅速取出约100mL样品,置于洁净、干燥的容器中,用于成分分析。
6试验方法
6.1外观
目视法测定。
6.2总氮含量的测定
按NY/T1977的规定执行。
6.3磷含量的测定
按NY/T1977的规定执行。
6.4钾含量的测定
按NY/T1977的规定执行。
6.5镁含量的测定
按NY/T1117的规定执行。
6.6铁含量的测定
按NY/T1974的规定执行。
6.7锌含量的测定
按NY/T1974的规定执行。
6.8硼含量的测定
按NY/T1974的规定执行。
6.9氯含量的测定
按NY/T1117的规定执行。
6.10缩二脲含量的测定
按GB/T2441.2的规定执行。
6.11水不溶物含量的测定
按NY/T1115的规定执行。
6.12pH的测定
按NY/T1115的规定执行。
6.13水分的测定
按GB/T8576或GB/T8577的规定执行。GB/T8577为仲裁法。
6.14液体肥料密度的测定
按NY/T887的规定执行。结果用于质量浓度的换算。
6.15汞含量的测定
按NY/T1978的规定执行。
6.16砷含量的测定
按NY/T1978的规定执行。
6.17镉含量的测定
按NY/T1978的规定执行。
6.18铅含量的测定
按NY/T1978的规定执行。
6.19铬含量的测定
按NY/T1978的规定执行。
6.20配方检验
6.20.1试验处理
专用水溶肥料处理:保山小粒咖啡专用水溶肥料的推荐使用量和方法。
常规施肥处理:具有代表性20个及以上农户前一生产周期施肥量的平均数和使用方法。
6.20.2田间试验点数
保山市咖啡种植区不少于5个试验点。
6.20.3田间试验操作
按NY/T497的规定执行。
7检验规则
7.1检验类别及检验项目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总养分含量、单一养分含量、单一养分占总养分比例、水不溶物含量、pH值、水分、粒度、镁含量(适用时)、铁含量(适用时)、锌含量(适用时)、硼含量(适用时)、氯离子含量(适用时)为出厂检验项目,型式检验包括第4章全部项目。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型式检验:
a)原材料、生产工艺发生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b)每年至少检验1次;
c)产品正式应用到咖啡上超过1年时对配方进行检验;
d)政府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7.2组批
产品按批检验,以一天或两天的产量为一批,固体产品最大批量为500t,液体产品最大批量为100t。
7.3结果判定
7.3.1本文件中产品质量指标合格判定,采用GB/T8170中的“修约值比较法”。
7.3.2产品经出厂检验或型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
7.3.3出厂检验或型式检验结果中如有一项指标或几项指标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应重新自同批次两倍量的包装容器中取样检验,重新检验结果中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本文件要求,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7.3.4配方检验达不到4.4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7.4用户有权按本文件规定的检验规则和检验方法对所收到的产品进行核验。
7.5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需仲裁时,应按《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8标志
8.1包装容器上应标明肥料名称、产品净含量、执行标准、备案证号、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包装规格、批号或生产日期、总养分含量、单一养分占总养分比例,加入中微量元素的应标明“含×、×、×”及含量;镁元素的质量分数小于1.0%或10.0g/L、微量元素的质量分数小于0.2%或2.0g/L时,包装容器上不应标注。
8.2氯离子的质量分数大于3%的产品,包装容器上应标明“含氯(高氯)”。包装容器上标明“含氯(低氯)”、“含氯(中氯)”、“含氯(高氯)”时,氯离子不作检测和判定。有“含氯(高氯)”的产品,包装容器上应标明“氯含量较高,使用不当会对作物造成伤害”的警示语。
8.3以尿素等酰胺态氮肥作基础氮源的产品,包装容器上应标明“含缩二脲,使用不当会对作物造成伤害”的警示语。
8.4包装容器上应有防晒、防潮、防破等相关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按GB190和GB191的规定执行。
8.5其余按GB18382的规定执行。
9包装、运输和储存
9.1固体产品包装按GB8569的规定执行,液体产品包装按NY/T1108的规定执行。
9.2净含量按《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9.3销售的产品,包装容器中的物料应混合均匀,不应附加其他成分小包装物料。
9.4产品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应防晒、防潮、防破裂等。
起草单位:保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保山市咖啡产业协会
起草人:濮永赛、陈进厅、周祺、尹胜鑫、王平、寸朝文、段家友、刘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