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T/SYLL 008-2025
标准名称:榴莲鲜果技术标准
团体名称:三亚市榴莲协会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4日
实施日期:2025年06月01日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榴莲(DuriozibethinusMurr.)鲜果领域内涉及的术语和定义、鲜果规格、等级、成熟度判断、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及运输事项。
本文件适用于海南榴莲鲜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500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淀粉的测定
GB/T5737食品塑料周转箱
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NY/T1437榴莲
3术语和定义
3.1海南榴莲hainandurian
在海南种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榴莲。
3.2榴莲鲜果freshdurian
从榴莲树上采摘的、经初加工的带壳榴莲新鲜果实。
3.3缺陷果defectivefruit
由于自然原因或人为因素造成果实缺陷,包括畸形果、裂果、病虫果或机械伤等。
4要求
4.1基本要求
榴莲鲜果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符合NY/T1437的规定:具有本品种的固有特征,果实外观完整、新鲜;包装箱内外没有虫体、霉菌或其他污物;没有因环境污染而产生的异味;没有腐烂和霉变现象;无机械伤、裂果。
4.2规格
榴莲鲜果按照其质量大小分为大(L)、中(M)、小(S)三个不同规格,不同果型榴莲每个规格的质量要求应符合表1中的规定。
表1规格指标
品种 规格 单果质量(单位为千克)
金枕、干尧等大果型榴莲 大(L) >3.0
中(M) 2.0~3.0
小(S) <2.0
猫山、黑刺等中果型榴莲 大(L) >1.5
中(M) 1.0~1.5
小(S) <1.0
注:表中未能列入的其他品种,可根据品种特性参照近似品种的有关指标。
4.3质量等级
榴莲分为优级(A)、一级(B)、二级(C)三个等级,每个等级及其指标的要求应符合表2中的规定。
表2质量等级指标
等级 优级(A) 一级(B) 二级(C)
果形 圆润饱满;至少应带有4个饱满的子房室 圆润饱满;至少应带有3个饱满的子房室 个头偏小或畸形;至少应带有2个饱满的子房室
果皮缺陷 单果果面缺陷大于10cm2的果实不超过2.5% 单果果面缺陷大于10cm2的果实不超过5.0% 单果果面缺陷大于10cm2的果实不超过10.0%
淀粉含量% >36 34~36 32~34
注:果皮缺陷面积包括虫果、病果、机械损伤等面积总和。
4.4容许度
每一包装件中的果实,容许有一定量的果实不符合该规格和等级:
——优级(A)允许有10%质量或数量的榴莲不符合优级品的要求,但应符合一级(B)的要求;
——一级(B)允许有10%质量或数量的榴莲不符合一级品的要求,但应符合二级(C)的要求;
——二级(C)允许有10%质量或数量的榴莲不符合二级品的要求;
——允许有10%质量榴莲的大小不符合该规格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部分,应该在该大小指标所示的上下指标中。
4.5成熟度判断
根据果实运输距离及成熟度适时采收:
——日期推算,一般早熟品种,从开花着果到成熟一般为95d~105d,中熟品种需要106d~120d,晚熟品种则要121d~160d;
——果皮判断,果皮由绿转黄,果刺变钝变软,即为8-9成熟;
——敲击判断,敲击时声音低沉即为8-9成熟;
——气味判断,气味由淡香至浓郁即为9-10成熟。
4.6卫生要求
4.6.1农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
4.6.2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要求。
5试验方法
5.1基本要求检验
将5个样品逐一摆放在检验台上,观察并记录以下情况:包装箱内外是否有虫体、霉菌或其他污染物;是否受环境污染而产生异味;是否有腐烂和霉变现象;是否有机械伤、裂果。
5.2果实质量
按照从小到大的顺序对果实进行称量,记录不符合指标要求的单果质量,单位为千克(kg),测量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5.3果皮缺陷面积
逐一测量每个果实表面上大于1cm2的果皮缺陷面积,将测得的面积相加,然后按照公式(l)计算果皮缺陷的总面积,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X1=M2/M1×100(l)
式中:X1―不合格果质量分数,%;
M2―不合格果质量,单位为千克(kg);
M1―抽取样品总果质量,单位为千克(kg)。
5.4淀粉含量
应符合GB5009.9的要求中的检验方法。
5.5容许度
对每个抽检包装进行容许度的计算,根据抽检数的平均数确定该批样品的容许度。
5.6卫生检验
5.6.1农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GB2763的要求中的检验方法。
5.6.2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2762的要求中的检验方法。
6检验规则
6.1判定规则
6.1.1经过检验,符合第4章要求的产品判定为相应等级规格的合格产品。如果卫生指标或微生物检验中的任何一项不合格,那么该批产品将被判定为不合格。
6.1.2在贸易双方对检验结果产生争议时,可以增加抽样量,扩大检验范围,然后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仅限一次。不合格的卫生指标产品将不予复检。
6.2抽样
对于每个独立的运输工具(例如集装箱、车辆、船舶等),每一品种按照表3的规定执行相应的抽取件数和取样数量,每个批次的取样数量不得少于10个。
表3样品抽取件数和取样数量
总数(件) 抽取数量(件) 取样量(kg)
≤500 10(不足10件的,全部检验) 5
501~1000 11~15 6~10
1001~3000 16~20 11~15
3001~5000 21~25 16~20
5001~50000 26~100 21~50
>50000 100 50
7包装及包装标志
7.1包装
外包装选用牢固、清洁、无毒透气的高强度瓦楞纸箱、塑料箱、泡沫箱,应分别符合GB/T6543、GB/T5737、GB4806.7的规定。
7.2包装标签
应注明品种、等级、净重、产地、生产商、保存条件和包装日期、销售商以及符合的标准编号等信息。
7.3包装标志
标签字迹清晰、完整、准确,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
8贮存和运输
8.1贮存
8.1.1贮存场地需保持清洁、通风良好,阴凉避免阳光直射;须具备防晒和防雨设施,且不得与有毒物质或产生异味的物品混存;根据贮存时长确定贮存温度,不低于13℃。
8.1.2应将不同种类和等级的产品进行分类堆放,确保各批次清晰可辨,堆码整齐,不宜堆放过高。在堆放和装卸过程中要轻拿轻放。
8.2运输
8.2.1运输工具应保持干净整洁,具备防晒、防雨和通风设施,或者配备制冷设备。鲜果冷藏温度12℃~15℃,相对湿度40%~50%,对于冷冻果实,须在-18℃以下的条件下进行运输。
8.2.2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与有毒或有害物质混合运输,小心装卸,严禁对货物进行重压。
起草单位:海南省农业科学院三亚研究院、海南省优旗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市优迪良禾农业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大学三亚研究院、海南省农业科学院热带果树研究所
起草人:谢圣华、冯学杰、杜百忠、范在丰、田令、张 晶、李向宏、孙阳阳、钟义旺、郭利军、邓会栋、乔 阳、叶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