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T/SHEDPA 002-2025
标准名称:出海新锐优质总部企业评价规范
团体名称:上海市总部企业发展促进会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1日
实施日期:2025年10月21日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总部企业headquarterenterprise
在特定区域依法设立,对其投资机构拥有控制权或行使管理权,经济性质以民营经济为主的独立法人企业组织。
3.2
出海新锐优质总部企业globalnovahigh-qualityheadquarterenterprise
在海外拥有分支机构(或业务),在总体经营、跨国业务、成长能力、市场认可度等方面均处于优势地位的总部企业(3.1)。分为“市场型出海新锐优质总部企业”(3.3)和“创新型出海新锐优质总部企业”(3.4)两类。
3.3
市场型出海新锐优质总部企业marketingglobalnovahigh-qualityheadquarterenterprise
以产品/服务输出为主,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市场化销售,且达到一定规模门槛,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贡献度或具有龙头带动作用,在行业内领军地位的出海新锐优质总部企业(3.2)。
3.4
创新型出海新锐优质总部企业innovativeglobalnovahigh-qualityheadquarterenterprise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在本地自主拥有国内外影响力产品或服务的核心知识产权,整体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居于行业领先地位,在市场竞争中具有重要优势和高成长发展能力,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贡献度或具有龙头带动作用的出海新锐优质总部企业(3.2)。
起草单位:上海市总部企业发展促进会、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长三角 G60科创走廊联席会议办公室、博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义达跨境(上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周杰、翟仁德、高晨、吴晓林、鲍春蕾、毕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