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ZJSYJ 0001-2025 地理标志产品 江山白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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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T/ZJSYJ 0001-2025

标准名称:地理标志产品 江山白菇

团体名称:浙江省食用菌协会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8日

实施日期:2025年11月30日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江山白菇的产地范围、产地环境、菌种要求、栽培工艺、产品质量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地理标志产品江山白菇。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本文件的规范性引用而成为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4806.7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5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 5009.6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GB/T 5009.10植物类食品中粗纤维的测定

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T 37671金针菇菌种

3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江山白菇

在国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批准保护的产地范围内栽培的白色金针菇。

4产地范围

江山白菇地理标志产品限定于国家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公告中的产地范围,即浙江省江山市现辖行政区域。江山白菇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5产地环境

交通便利,无污染源,空气符合GB3095的规定,生产用水符合GB5749的规定。

6菌种要求

选择种性明确、产量高、品质优、抗性强,适合在江山栽培的金针菇菌株,质量符合GB/T37671的规定。

7栽培工艺

培养料配制→装袋(瓶)→灭菌→接种培养→搔菌→出菇管理→采收。

8产品质量要求

8.1基本要求

菇体丛生、洁白,菇盖半球形,肉厚不易开伞,菇柄粗细均匀、柔软但不倒伏,口感脆嫩、粘滑。

8.2感官指标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江山白菇感官指标

等级

项目 A等菇 B等菇 C等菇 检测方法

菇柄长度/cm 11-13 12-14 10-15 采用游标卡尺测定

菇盖直径/cm 0.9-1.0 0.8-1.1 0.8-1.2 

菇盖开伞度 无开伞 开伞度≤2% 开伞度≤5% 目测检验

形态 整丛呈圆柱形、紧凑、整齐;菌柄基部无绒毛 整丛呈圆柱形、较整齐、较紧凑;菌柄基部有绒毛 

色泽 洁白 较洁白 

气味 具有江山白菇特有的气味、无异味 嗅闻

8.3等级差允许度

同一级菇体中无隔级菇(A与C),含邻级菇(A与B/B与C)(按重量计)不得超过10%。

8.4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江山白菇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粗蛋白 ≥1.73 GB5009.5

粗脂肪 ≥0.1 GB5009.6

粗纤维 ≥0.97 GB/T5009.10

灰分 ≤1.05 GB5009.4

水分 ≤90 GB5009.3

9检验规则

9.1检验分类

9.1.1交收检验

所有商品菇必须进行交收检验,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

9.1.2例行检验

项目为本文件第8章全部内容。如有下列情况,应进行例行检验:

1)栽培管理技术重大改变时。

2)客商或合同要求时。

3)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求时。

4)其他认为有必要时。

9.2组批规则

同一单位生产或同时调进销售的同级菇为检验批,但最高不超过2000箱。

9.3抽样

从批量货物的不同部位,按随机方法进行取样,抽取样品数量见表4。

表4抽样数量单位:箱

产品箱数 抽样箱数

≤100 2

101—500 3

501—1000 4

≥1000 每增加100箱(不足100箱按100箱计)增抽1箱

9.4判定规则

对每一检验批抽取的样品箱,逐箱逐袋检查,不符合原等级要求的可作降级处理或重新分级。

10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10.1标志、标签

10.1.1企业获准可在产品包装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箱外印或贴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

10.1.2标签应写明产品名称、质量等级、重量、包装日期和生产单位或分装单位名称。

10.2包装

10.2.1内包装材料应坚固、洁净、干燥、无破损、无异味、无害,聚乙烯包装袋(盒)的应符合GB4806.7的规定。

10.2.2外包装宜采用瓦楞纸箱或泡沫周转箱等。瓦楞纸箱应符合GB/T6543的规定,泡沫周转箱应具有防湿、耐压功能。

10.3贮存

10.3.1应选择干燥、避光、洁净处贮藏,贮存温度为0℃~4℃。

10.3.2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和易于传播霉菌、虫害的物品混合存放。

10.4运输

10.4.1运输时应轻装、轻卸、防重压,避免机械损伤。

10.4.2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无杂质。

10.4.3防止日晒、雨淋,不可裸露运输。

10.4.4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及鲜活动物混装混运。

10.4.5保证在0℃~4℃条件下全程运输。

起草单位:江山市白菇产业化协会、江山市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中心、浙江君缘生物科技生物有限公司、江山市长台食用菌研究所

起草人:刘苏雅、杨建文、巫优良、毛小伟、杨明华、雷靖、廖秀、程博思、曹慧杰、蔡志刚、汪燕君、柴宇豪、姜莉勇、黄彤根、庄培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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