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T/BPEDA 0002-2025
标准名称:民营经济营商环境观察员管理规范
团体名称:北京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会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01日
实施日期:2025年12月10日
1.观察员的标准化选拔与聘任(第4章)
选拔原则:规定了公开公正、择优聘任、结构合理及回避四项原则。
选拔条件:明确了候选人的基本条件(政治、法律、信用)和核心能力条件(专业素养、实践经验、职业操守等),并量化了“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等具体指标。
标准化流程:规定了包含“信息发布→报名受理→资格审核→能力评估(结构化面试+案例分析)→背景核查→结果公示”的完整、可追溯的选拔流程,并明确了各环节的时间要求(如公示期)。
聘任管理:统一了聘期(2年)、聘书颁发、以及强制性的岗前培训与考核要求。
2.观察员的权责边界界定(第5章)
权利清单:明确赋予观察员信息获取权、调研权、建议权、参与权、监督权和保障权,并部分规定了相关单位的回应时限(如10个工作日)。
义务清单:规定了守法履职、客观公正、保密、完成任务、学习提升、身份规范及回避等七项核心义务,并量化了部分履职要求(如每月至少2次有效调研)。
3.观察活动的规范化操作流程(第6章)
观察内容维度:确立了政策落实、政务服务、市场环境、要素保障、法治环境、社会服务等6个标准化观察维度。
观察方法与频次:规定了实地走访、问卷调查、座谈访谈、数据分析、案例追踪等五种主要方法,并设定了最低工作频次(如每月走访2家企业、季度问卷样本≥50家)。
工作流程:明确了“计划制定→实施观察→报告撰写→提交审核→成果应用”的闭环工作流程,并规定了报告撰写和提交的时限(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
4.观察结果的处理与应用机制(第7章)
结果处理流程:建立了“多渠道收集→标准化处理(分类编码)→三级审核(自审、初审、复审)”的标准化结果处理流程。
反馈与整改机制:设计了分级反馈机制(一般/重大/共性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方案,并实行“跟踪督办、销号管理、回头看评估”的闭环整改监督。
结果应用场景:明确了观察结果作为政策优化依据、政府考核指标(权重≥15%)、典型案例推广、培训素材及第三方评估支撑的五种具体应用途径。
5.基于量化指标的监督考核体系(第8章)
多维监督机制:结合内部抽查、外部投诉举报和企业回访(每半年30%以上)进行监督。
量化考核指标体系:构建了包含报告质量(30分)、履职频次(25分)、成果贡献(25分)、职业操守(20分)4个维度、12项细化指标的百分制考核体系,并附有详细的得分细则。
综合考核方式:采用季度过程考核与年度总评(按公式S=S?×40%+S?×30%+S?×20%+S?×10%计算总分,结合管理部门、专家、企业、自我四方面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阶梯式违规处理:将违规行为分为四类(重大诚信类、保密安全类、履职态度类、一般性),并规定了从警告、暂停履职到立即解聘并公示等递进的处理措施。
起草单位: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民营经济改革发展专项基金、北京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会
起草人:孔泾源、李小伟、薛金良、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