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T/CQGFA 19-2025
标准名称:名特优新农产品 武隆高山茶
团体名称:重庆市绿色食品协会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8日
实施日期:2025年12月13日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名特优新农产品nationalbranded,premiumandnewagri-products
指在特定区域(原则上以县域为单元)内生产、具有显著地域特征和独特营养品质特色、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稳定的供应量、市场认知度和美誉度高并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认定和核发证书的农产品及初加工产品。
3.2武隆高山茶wulonghighmountaintea
以重庆市武隆区海拔800m以上的区域内种植的茶树芽叶为原料,生产制成的绿茶产品,具有“香高、味醇、形美、耐冲泡”的特点。
4 要求
4.1种植环境
4.1.1气候
武隆区海拔800m以上,年均气温15~18℃,降雨量1200mm,年平均日照时数1210h,空气湿度≥85%,常年云雾笼罩。
4.1.2土壤
以黄壤、黄棕壤为主,pH值4.5~6.5。
4.2栽培技术
参见附录A。
4.3加工技术
参见附录B。
4.4质量标准
4.4.1分等分级
武隆高山茶分为特级、一级、二级,扁形绿茶、卷曲形绿茶、针形绿茶分别应符合表1、表2、表3的规定。
4.4.2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4的规定。
4.4.3安全指标
污染物限量指标应符合GB2762规定,农约最大残留限量指标应符合GB2763规定。
5 检验方法
5.1感官品质
按GB/T23776的规定执行。
5.2理化指标
5.2.1水分
按GB5009.3的规定执行。
5.2.2灰分
按GB5009.4的规定执行。
5.2.3粉末
按GB/T8311的规定执行。
5.2.4水浸出物
按GB/T8305的规定执行。
5.2.5茶多酚
按GB/T8313的规定执行。
5.2.6游离氨基酸
按GB/T8314的规定执行。
5.3安全指标
污染物限量指标按GB2762的规定执行,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指标按GB2763的规定执行。
6 检验规则
6.1组批
同一生产单位、同一品种、同一加工批次、同一等级、同一包装、同一贮存条件的武隆高山茶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6.2抽样
按GB/T8302规定执行。
6.3检验分类
6.3.1交收检验
每批产品交收前,生产单位应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内容包括感官质量、包装、净含量、标识等的检验。检验合格后,附上检验合格证方可交收。
6.3.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性状进行全面检查,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指标)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国家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b)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时;
c) 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
6.4判定规则
6.4.1按照本文件进行检验,样品符合标准要求的,判定该批次合格。
6.4.2凡出现劣变、有污染、霉变和安全指标中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标识、包装不合格时,允许整改后重新申请复检一次。感官质量、理化指标检验中若有不合格项目时,则在同批产品中随机双倍取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若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7 包装、标识、运输及贮存
7.1包装
应符合NY/T1999和GB23350的规定。
7.2标识
按照名特优新标识管理要求,正确使用名特优新标识。包装箱上应标明产品名称、等级、净含量、配料、产品标准、生产单位及详细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注内容要求字迹清晰、规范、准确。
7.3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运输时应防潮、防雨、防曝晒;装卸时应轻放轻卸,严禁与有毒、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
7.4贮存
贮存应符合GB/T30375的规定,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无异味的仓库,离地离墙存放。
起草单位: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赤茗农业有限公司、重庆市茗臻农业有限公司、重庆茶游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亦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起草人:刘聃、但静、程光辉、陈祖湘、陈玉涵、郑芮钦、王玲、廖江、黄建林、何强、郭萍、邓科、赵海忠、佘苏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