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T/ZJSYJ 0004-2025
标准名称:耳稻轮作生产技术规程
团体名称:浙江省食用菌协会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2日
实施日期:2026年01月01日
耳稻轮作生产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耳稻轮作的术语和定义、产地环境与茬口安排、黑木耳栽培技术、水稻栽培技术、废弃物处理及生产档案管理等生产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内黑木耳与单季稻的轮作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4404.1粮食作物种子第1部分:禾谷类
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12728食用菌术语
GB19169黑木耳菌种
DB33/T798黑木耳绿色生产技术规程
DB33/T2434水稻两壮两高栽培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GB/T1272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耳稻轮作Auriculariaheimuer-RiceRotation
指在同一田块内,黑木耳和水稻交替栽培的农作模式。
4 产地环境
生产场地
轮作田块应远离污染源,选择土层深厚、地势平坦、空气流通、光照充足、排灌方便不积水、电力供应稳定的区域。
生产用水
水稻生产用水应符合GB5084的规定,黑木耳生产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5 茬口安排
黑木耳栽培7月~9月制作菌棒并发菌培养,9月~10月整地排场,11月下旬至翌年4月出耳采收;水稻种植4月~5月播种育秧,5月~6月移栽,8月~9月收获,具体安排见附录A。
6 品种选择
黑木耳品种选择
宜选择抗逆性强、商品性状好、适宜本地栽培的品种,如‘丽耳3号’、‘丽耳7号’、‘黑山’等。菌种选用质量符合GB19169要求。
水稻品种选择
宜选择抗逆性强、优质高产、生育期在120d~150d的国家或省级审定品种,如‘金早645’、‘华浙优261’、‘中浙优8号’等,种子质量符合GB4404.1要求。
7 黑木耳栽培技术
菌棒制作与培养
7.1.1 制作时间
宜在7月下旬至8月底完成。
7.1.2 生产工艺
备料→配料→拌料→装袋→灭菌→冷却→接种→培养管理。参照DB33/T798的规定执行。
栽培模式
7.2.1 短菌棒栽培
——菌袋规格:折幅宽16cm~18cm,长35cm~38cm。
——接种:采用液体菌种,每棒接种量20mL~30mL。
——培养条件:在可控温的室内培养,接种后第1周26℃~27℃;第2周~第3周24℃~25℃;第4周~第5周20℃~21℃。
——培养周期:约35d菌丝满袋,再后熟培养14d~16d。
7.2.2 长菌棒栽培
——菌袋规格:折幅宽15cm,长53cm~55cm。
——接种:采用固体菌种,每棒接入木屑菌种20g~30g。
——培养条件:通常在设施大棚内进行,棚顶应覆盖黑白膜并架设喷淋设施以降温;宜采用控温培菌,最高温度不宜超过30℃,避免烧菌。
——培养周期:约40d~55d菌丝满袋,再后熟培养7d~10d。
耳场准备
7.3.1 田间整理
水稻收获后,彻底清理稻桩与杂草,平整田块。每亩均匀撒施生石灰25kg进行消毒。
7.3.2 起垄作畦
耳床起垄呈龟背状,垄高20cm~25cm,长度视田块而定。畦间留宽50cm操作道,四周开深30cm的排水沟。畦面中间上方安装喷水带或地插微喷头。
7.3.3 耳床搭建
——短菌棒耳床:宽180cm~200cm,覆盖黑白地膜或防草布,菌棒直立摆放,无需栽培支架。
——长菌棒耳床:用木头或竹竿在耳床上搭建宽150cm~170cm、高25cm~30cm的支架,支架上纵向拉设4排~6排铁丝。耳床上先覆盖地膜,再铺设3cm~5cm厚的稻草保湿。
刺孔
使用消毒后的刺孔机在菌棒四周呈菱形均匀刺孔,刺孔形状选择“一”字形或“O”形;短菌棒刺孔数量180个~220个,长菌棒刺孔数量200个~260个。
排场
晴天或多云天气刺孔后可立即排场;遇雨天或高温闷热等天气,刺孔后在养菌棚恢复2d~3d后排场,加强通风,防止高温烧菌。短菌棒直立摆放于畦面,每畦排6列~8列,间距10cm~15cm,每亩排放8000棒~10000棒;长菌棒以60°~70°角斜靠于支架铁丝上,呈“人”字形排列,间距10cm~15cm,每亩排放7900棒~8100棒。
出耳管理
按照DB33/T798的规定执行。
废弃物处理
黑木耳生产结束后,在水稻移栽前,将所有废菌棒、支架、地膜等物料彻底清出田间;废菌棒宜进行资源化利用;畦床铺垫的稻草可翻耕还田。
8 水稻栽培技术
栽培管理
按照DB33/T2434的规定执行。控制后期氮肥用量,避免成熟期延后。
水分管理
收割前7d~10d断水,降低土壤含水量。
收割要求
应采用低茬收割,留茬高度9cm~11cm。
9 生产档案管理
建立全过程生产档案,详细记录品种、播种量、播种时间等信息(具体详见附录B),档案保存时间不少于2年,
起草单位:丽水市农林科学研究院、龙泉市农业农村局、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丽水市农村农业局、浙江世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起草人:路新彦、李伶俐、叶晓菊、陈青、宋小亚、吴邦仁、何卫民、李阳、何建芬、金群力、蒋俊、吕明亮、郑巧平、蔡世荣、刘昆、缪叶旻子、文东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