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T/NBSJ 004-2025
标准名称:料斗式塑料干燥机能耗检测方法及评价
团体名称:宁波市塑料机械行业协会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30日
实施日期:2026年01月30日
5 检测方法
检测器具
5.1.1 电功率分析仪/电能质量分析仪:准确度等级不低于1.0级。
5.1.2 快速水分测定仪:准确度等级不低于Ⅱ级。
5.1.3 称重衡器:准确度等级不低于Ⅲ级。
5.1.4 湿度计:准确度等级不低于2.0级。
5.1.5 温度计:准确度等级不低于1.0级。
5.1.6 计时器:精度不低于0.1秒。
测试用料
干燥机能耗测试用料应采用表观密度为0.63~0.65g/cm3的尼龙6颗粒状塑料原料,原料含水率应在0.35%~0.40%范围内。
测试环境
试验时试验场所空气的相对湿度应不高于70%,环境温度应在20℃~25℃。
快速水分测定仪测试参数
试验时为确保原料含水率准确度,快速水分测定仪设定温度为150℃,测试时间为9min,测试装料量为10g~15g。
测前准备
5.5.1 干燥机可连接上料设备,上料设备应具有及时补充原料的能力。
5.5.2 干燥机底部可安装调节输出量的出料设备,出料设备应具有将干燥机底部原料持续稳定排出的能力。
5.5.3 干燥机的干燥温度设定为110℃。
检测
5.6.1 测量测试用料的初始含水率。
5.6.2 称取额定装料量的测试用料,装入干燥机料斗内。
5.6.3 静态干燥过程:开启风机和电加热,当干燥温度达到110℃时,每间隔15min从取样孔取样,取样量不小于额定装料量的0.2%,测量每次取样原料的含水率,记录连续2次含水率达到0.2%所需的整机耗电量。
5.6.4 动态干燥过程:静态干燥过程结束立即进入动态干燥过程,每5min从排料口排放干燥后原料,排料量为额定干燥能力的1/12,同时在料斗内放入相应质量的测试用料,每间隔0.5h从排放料中取样,测量每次取样原料的含水率,且含水率均应不大于0.2%,取样次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记录该过程的总排料质量和整机耗电量。
表1 动态干燥过程的取样次数
额定装料量/kg 取样次数
≤150 5
>150 3
计算
5.7.1 静态比能耗计算
静态比能耗计算见式(1)
SEC1=W1÷M1 ()
式中:
SEC1——静态比能耗,单位为千瓦时每千克(kW·h/kg);
W1——静态干燥过程整机耗电量,单位为千瓦时(kW·h);
M1——额定装料量,单位为千克(kg)。
5.7.2 动态比能耗计算
动态比能耗计算见式(2)
SEC2=W2÷M2 ()
式中:
SEC2——动态比能耗,单位为千瓦时每千克(kW·h/kg);
W2——动态干燥过程整机耗电量,单位为千瓦时(kW·h);
M2——总排料质量,单位为千克(kg)。
6 评价方法
能耗等级
按照第5章规定方法检测得到的料斗式干燥机的动态比能耗等级见表2。
表2 干燥机能耗等级
能耗等级 动态比能耗
kW·h/kg
1 ≤0.055
2 ≤0.070
3 ≤0.090
4 ≤0.115
5 ≤0.150
干燥机产品节能评价
干燥机动态比能耗≤0.090kW·h/kg时,判定该产品符合节能产品认证的技术要求。
节能产品系列评价方法
确定系列产品是否符合节能产品认证的技术要求,应按以下方法选取样机进行检测。
选取3款额定装料量不大于150kg的机型(不足3款,选取全部机型),选取1款额定装料量在150kg~500kg范围内的机型,选取1款额定装料量在500kg~1000kg范围内的机型,干燥机的额定装料量大于1000kg时每增加1000kg选取1款机型。应包括1台最小额定装料量的机型和1台最大额定装料量的机型。
同一系列所有选取机型的干燥机应采用相同的设计、结构和配置。
所有选取机型的动态比能耗符合6.2规定的干燥机节能产品认证的技术要求,可认定该系列产品符合节能产品认证的技术要求。
7 能耗表述
能耗表述方式应包括:标准编号;初始含水率;静态比能耗;动态比能耗;能耗等级,见示例。
示例:
T/ZJSJ001—2025:初始含水率0.37%;静态比能耗0.030kW·h/kg;动态比能耗0.046kW·h/kg;能耗等级1级。
起草单位:宁波华热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信易电热机械有限公司、宁波斯曼尔电器有限公司、宁波海天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国家塑料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起草人:徐小军、陈乐寅、王康、刘哲涵、韩斌、马小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