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T/CECRPA 021-2025
标准名称:美丽园区建设评价
团体名称: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31日
实施日期:2025年12月31日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美丽园区beautifulparks
指在生态环境、产业发展、制度机制、文化建设、配套设施等方面贯彻实施绿色低碳和新发展理念,从而实现“生态环境美、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度机制优、文化建设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全”的高质量发展各类园区。
[来源:DB3311/T116,3.1,有修改]
3.2
工业园区industrialparks
聚集若干工业企业的区域,是区域经济发展、产业调整和升级的重要空间聚集形式。
[来源:GB/T36575-2018,3.1]
3.3
物流园区logisticspark
为实现物流设施集约化和物流运作共同化,按照城市空间合理布局要求,由企业自主规划建设或由政府规划、企业开发建设、开发商主导开发建设,为众多企业提供专业化物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物流产业聚集区,包括货运服务型、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口岸(港口)服务型以及综合服务型等具有不同物流资源和市场需求特征的园区。
[来源:GB/T18354-2021,3.16,有修改]
3.4
旅游度假区touristresort
经政府或相关机构划定,以自然或人文资源为基础,集中提供住宿、娱乐、康养等服务,有明确空间边界和独立管理运营机构的综合性旅游区域。
[来源:GB/T36575-2018,3.1,有修改]
3.5
静脉产业venousindustry
静脉产业(资源再生利用产业)是以保障环境安全为前提,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目的,运用先进的技术,将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废物转化为可重新利用的资源和产品,实现各类废物的再利用和资源化的产业,包括废物转化为再生资源及将再生资源加工为产品两个过程的产业。
[来源:HJ/T275-2006,3.1]
3.6
静脉产业园区venousindustrypark
静脉产业园区,其名称源于“循环经济”概念——将传统线性经济(资源→产品→废弃物)比作“动脉”,而废弃物回收再利用的循环系统则被称为“静脉”,是专门从事废弃物回收、处理、资源化利用的环保型产业集聚区。这类园区通过集中化、规模化处理城市或工业产生的废弃物(如生活垃圾、电子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废等),并将这些废弃物转化为再生资源或能源,实现“变废为宝”,是循环经济和“无废城市”建设的关键载体。
[来源:HJ/T275-2006,3.3,有修改]
3.7
托盘pallet
在运输、搬运和存储过程中,将物品规整为货物单元时,作为承载面并包括承载面上辅助结构件的装置。
[来源:GB/T18354-2021,5.46]
4基本原则和要求
4.1基本原则
4.1.1可行性。评价数据收集流程简便易行,易于获取,评估技术方法易于操作。
4.1.2系统性。系统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突出评价的整体性和全面性。
4.1.3通用性。分类别评价指标、计算方法在全国范围内通用,适当考虑不同地区园区的资源基础差异等,兼顾地区差异性。
4.2基本要求
4.2.1园区应有效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绿色、循环、低碳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及各项政策,评价年未被依法强制执行。
4.2.2园区应具有法定边界和明确的区域范围,运营正常。
4.2.3评价年园区未发生员工伤亡或重大安全事故。
5评价对象
5.1工业园区
工业园区应符合以下要求:园区聚集的企业或单位主要为工业企业;园区以生产制造为主;园区碳排放强度较高,主要碳排放来源为工业生产制造。
5.2物流园区
物流园区应符合以下要求:园区聚集的企业或单位主要为物流企业;园区以提供专业化物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为主;园区主要碳排放来源为交通和仓储。
5.3旅游度假区
旅游度假区应符合以下要求:园区聚集的企业或单位主要为旅游服务企业(酒店、餐饮、休闲、娱乐、交通等);园区以提供住宿、餐饮、购物、康养、休闲、娱乐等度假旅游服务为主;园区碳排放强度较小,主要碳排放来源为交通和服务设施。
5.4静脉产业园区
静脉产业园区应符合以下要求:园区聚集的企业主要为从事静脉产业生产的企业;园区以集中化、规模化的方式将城市或工业产生的废弃物转化为再生资源或能源为主;园区主要碳排放来源为各种处理设施和设备运行。
6评价指标体系
美丽园区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指标、二级指标、附加指标组成,二级指标按照评价园区类型进行设置,指标具体内容见附录A的表A.1~A.5。
美丽工业园区评价指标体系由5个一级指标、20个二级指标组成(见表A.1);美丽物流园区评价指标体系由5个一级指标、21个二级指标组成(见表A.2);美丽旅游度假区评价指标体系由5个一级指标、20个二级指标组成(见表A.3);美丽静脉产业园区评价指标体系由5个一级指标、18个二级指标组成(见表A.4);附加指标包括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见表A.5)。
7评价程序
美丽园区评价程序如下:
a)确定评价对象主体、类型及边界;
b)评价园区是否满足本文件的基本要求;
c)按照本文件的评价指标体系,选择对应的园区类型指标体系进行评价;
d)评价得分,确定美丽园区星级等级;
e)编制评价报告。
8评价方法
8.1美丽园区基础指数计算
美丽工业园区基础指数为表A.1中20个指标的实际得分之和,满分100分;美丽物流园区基础指数为表A.2中21个指标的实际得分之和,满分100分;美丽旅游度假区基础指数为表A.3中20个指标的实际得分之和,满分100分;美丽静脉产业园区基础指数为表A.4中18个指标的实际得分之和,满分100分。各类美丽园区建设评价指标识别及计算公式见附录B的B.1~B.5。
8.2美丽园区综合指数计算
美丽园区星级等级划分基于评价综合指数得分进行判定。美丽工业/物流/旅游度假区/静脉产业园区综合指数为美丽工业/物流/旅游度假区/静脉产业园区基础指数得分与附加指标中加分项指标得分、减分项指标得分之和;加分项指标和减分项指标评价准则见附录A的表A.5。
8.3美丽园区星级等级划分
美丽园区星级等级对应的具体要求详见下表1
表1美丽园区星级等级及对应的具体要求
美丽园区等级 要求
五星级 满足基本要求,美丽综合指数得分≥100分
四星级 满足基本要求,美丽综合指数得分≥90分,<100分,
三星级 满足基本要求,美丽综合指数得分≥80分,<90分
二星级 满足基本要求,美丽综合指数的得分≥70分,<80分
一星级 满足基本要求,美丽综合指数得分≥60分,<70分
非星级 未满足基本要求或美丽综合指数<60分
起草单位:成都环境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成都锦秀生态文明研究院、成都大学、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重庆大学建筑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四川省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山东省煤田地质规划勘察研究院、山东新达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诸丹、路远、王小红、任希岩、白鹏、刘洪喆、范东旺、刘芷辰、丁相彬、 曹凯凯、盛国荣、曾勇、李克勤、孙秀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