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T/CGFA 012-2025
标准名称: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种植农产品
团体名称:中国绿色食品协会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01日
实施日期:2026年03月01日
6核算步骤
开展种植农产品碳足迹核算应按照以下基本步骤进行:
a)明确种植农产品碳足迹核算边界,确定核算主体在农产品种植、加工和包装过程中的典型活动,识别温室气体排放源和类型;
b)选择和收集系统边界内各单位过程的定性活动信息和定量活动数据;
c)选择和获取排放因子数据;
d)计算各单元过程的GHG排放量和清除量;
e)计算系统边界内农产品碳足迹。
8碳足迹核算方法
种植农产品碳足迹的核算采用IPCC温室气体清单方法,通过排放因子乘以活动水平数据计算。该方法主要涉及活动数据(AD)和排放因子(EF)。活动数据是指在特定时期内(一年)以及在界定地区里,产生温室气体排放的人为活动量,如燃料用量、投入品用量等。排放因子是与活动数据相对应的系数,用于量化单位活动数据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特别指出,活动水平数据是相关活动的实际记录数据,排放因子数据优先采用区域特定排放因子,其次为国家通用排放因子,最后是IPCC给出的推荐值。
农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碳足迹(CF),计算公式如下:
(1)
式中:
——单位产品碳足迹,以千克二氧化碳当量每千克(kgCO2e/kg)计;
——种植阶段净GHG排放量,以千克二氧化碳当量每公顷(kgCO2e/hm2)计;
——加工阶段GHG排放量,以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计;
——包装阶段GHG排放量,以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计;
——单位面积农产品产量,单位为千克每公顷(kg/hm2);
——农产品加工量,单位为千克(kg)。
注:单位农产品产量和农产品加工量会有一定的换算关系(例如4.5kg鲜绿叶加工成1kg成品绿茶),不同农产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8.1种植阶段GHG排放量
农产品种植阶段GHG排放源主要包括肥料、农药、农膜、灌溉和机械(农机具)耗能等。肥料产生的GHG排放来自两部分,一部分是肥料产品(化肥和有机肥)上游生产端的GHG排放,另一部分是无机氮肥和有机氮肥的田间施用引起的土壤N2O直接排放,以及氮素挥发、沉降和淋溶径流产生的N2O间接排放。特别需要指出,稻米产品需计算水稻种植过程中的CH4排放,其他农产品的种植阶段都属于旱地种植,仅需计算N2O排放,不需要计算CH4排放。
(2)
式中:
——种植阶段净GHG排放量,以千克二氧化碳当量每公顷(kgCO2e/hm2)计;
——旱地种植过程中的N2O排放量,以千克二氧化碳当量每公顷(kgCO2e/hm2)计;
——水稻种植过程中的CH4排放量,以千克二氧化碳当量每公顷(kgCO2e/hm2)计;
——为种植阶段农业投入品(肥料、农药、农膜)上游生产端产生的GHG排放量,以千克二氧化碳当量每公顷(kgCO2e/hm2)计;
——种植阶段灌溉耗能产生的GHG排放,以千克二氧化碳当量每公顷(kgCO2e/hm2)计;
——种植阶段耕作机械耗能产生的GHG排放量,以千克二氧化碳当量每公顷(kgCO2e/hm2)计;
——农田碳汇量,以千克二氧化碳当量每公顷(kgCO2e/hm2)计。
8.1.1农田N2O排放量
根据《IPCC2006年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农田N2O排放包括为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直接排放是指氮肥施用引起的土壤N2O排放,间接排放是指大气氮沉降和氮淋溶径流损失引起的N2O排放。分别按照如下公式计算:
(3)
(4)
(5)
(6)
(7)
式中:
——单位面积农田土壤N2O排放量,以千克二氧化碳当量每公顷(kgCO2e/hm2)计;
——单位面积农田土壤N2O直接排放量,以千克二氧化碳当量每公顷(kgCO2e/hm2)计;
——单位面积农田土壤N2O间接排放量,以千克二氧化碳当量每公顷(kgCO2e/hm2)计;
、和——单位面积化肥、有机肥的N养分用量以及秸秆还田的N量,单位为千克每公顷(kgN/hm2);
——农田土壤N2O直接排放因子,以千克N2O–N每千克氮肥(kgN2O–N/kgN,%)计;
44/28——N2O与N的分子量之比;
GWP100为N2O在100年尺度下的全球增温潜势,值为273(IPCC,2021);
和——单位面积氮挥发沉降和淋溶径流产生的N2O排放量,以千克二氧化碳当量每公顷(kgCO2e/hm2)计;
和——指氮肥和有机肥以NH3和NOx形式挥发的比例,分别为11%和21%;——土壤和水面N大气沉积的N2O排放因子,以千克N2O–N量每千克挥发的kgNH3-N+NOx-N(%)计;
——溶淋和径流损失的所有施加氮/矿化氮的比例为,值为24%;
——淋溶和径流氮的排放因子,以千克N2O–N量每千克溶淋和径流氮(%)计。
农作物秸秆还田的氮量,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8)
式中:
——秸秆还田氮量(包括地上秸秆还田氮和地下根氮),以千克氮(kgN)计;
——作物c的经济产量,单位为千克(kg);
——作物c的收获指数,单位为百分数(%);
——作物c的秸秆和根系含氮量,以千克氮每千克秸秆或根系(kgN/kg秸秆或根系)计;
——作物c的秸秆还田量比例,以千克秸秆还田量每千克秸秆产量(kg秸秆还田量/kg秸秆产量)计;
——作物c的根冠比,无量纲;
——农作物种类。
计算秸秆还田氮量时,在缺少作物收获指数、根冠比、秸秆和根系含氮量实际观测数据的情况下,报告主体可采用表B.6提供的缺省值。
起草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山东农业大学、包头市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北京数碳智合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绿色食品协会碳中和委员会、中国农业大学、北京中绿壹号农业科技中心、新质绿链(北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首农畜牧发展有限公司、杭州易兑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省农垦麦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南京农业大学、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清河县农业农村局、福建农林大学、河北农业大学江西省微藻资环技术产业有限公司、旌德县林业局、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北京林业大学、贺州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西部农业研究中心、辽宁省生态气象和卫星遥感中心、运城地福来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绿林认证有限公司、安徽省绿色食品协会、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秦邦吉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上海百欧欢农产品有限公司
起草人:李迎春、代兴龙、刘鑫、巩贺、赵婧、刘昱良、韩雪、李阔、邴梅凤、张延昭、孟庆东、范超、牛坤玉、郭李萍、程琨、孙媛、王静、马欣、宝哲、宋纪广、赵瑞生、马芬、彭正萍、张瑞芳、郑立明、王艳群、田地、杨卓、娄翼来、胡宁、顾峰雪、匡文浓、王占彪、王贺然、赵明月、张馨月、秦康曦、樊大勇、庞振国、李可心、马晓雄、吴盛富、袁乐乐、郭刚、白萨如拉、秦俊、任旭东、袁谢勤、刘舜舜、宋元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