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T/FSSJ SYNY003-2017
标准名称:液固扩繁香菇栽培种
团体名称:辽宁省食用菌协会
发布日期:2017年10月18日
实施日期:2017年10月18日
质量要求
1.1感官指标
1.1.1容器
盛装栽培种容器聚丙烯或聚乙烯塑料袋,始终保持完好无损,无刺孔,无裂缝。
1.1.2封口
菌种袋接种口用海绵块、无棉盖体封口。始终保持干燥,洁净,松紧适度不脱落。若使用无棉盖体封口,菌种袋上表面距袋口的距离40~50mm。若使用海绵块封口,菌袋口内回窝深度25~30mm。
1.1.3菌种基质
菌种培养料基质粗细混合,要求木屑颗粒直径小于8mm。
1.1.4菌种外观
菌丝生长均匀,充满容器,洁白、浓密、健壮、紧贴瓶(袋)壁,无角变,无高温抑制线,无干缩,无或极少有深黄色水珠,无转色,无拮抗现象,无酸臭霉等异味,有香菇特有的香味。
菌种袋饱满挺实,略有弹性,内部菌丝连接紧密,不松散。无蚊、蝇等昆虫的卵、幼虫、蛹和成虫的滋生,必要时可使用放大镜观察。
1.2菌种微观特征
生物学显微观察系本品种香菇菌丝形态,具有透明、分枝状,有横隔和明显的锁状联合。无其它菌类菌丝和孢子。
1.2.1细菌检验抽样检验菌种袋内菌种有无细菌。
1.2.2霉菌检验抽样检验菌种袋内菌种有无霉菌。
1.2.3真实性鉴定抽样检验菌种与标签品种是否是同一品种。
1.3成品检出
按4.1、4.2指标检出合格栽培种产品,保存备用。
2生产培养记录备案
对每批次的栽培种,按生产工艺流程,对每个生产、管理环节进行可追溯性的生产培养记录。
3抽样
3.1栽培种成品按菌种品种、来源和接种时间分批编号。按批随机抽取被检样品。
3.2栽培种的抽样量为该批菌种量的1%以上,每批抽样数量不得少于1%。每批数量较大的也可进行两级抽样。
4检验方法
4.1感官检验
容器、封口、菌种基质、菌种外观等指标检验采用肉眼、手感、放大镜观察。按GB19170和NY/T1846规定方法检验。
4.2微生物学检验
4.2.1菌丝微观形态
采用插片培养法或水封片培养法,按NY/T1846规定方法检验。
4.2.2细菌检验
采用液体培养基检验法或PDA平板培养基高温检验法,按NY/T1846规定方法检验。
4.2.3霉菌检验
采用PDA平板培养基高温培养法检验,按NY/T1846规定方法检验。
4.3菌丝生长速度检验
将样品菌丝接种于PDA平板中心,25℃±1℃恒温培养,确定测试起点,培养足够时间,测定单位时间菌丝生长速度。取3个以上样本平均值。
4.4菌丝生长量检验
将样品菌丝接种于液体摇瓶培养基中,25℃±1℃恒温震荡培养5~7日,测定单位时间单位容量菌丝生长量(干重),单位g/100ml。取3个以上样本平均值。
4.5真实性鉴定
采用酯酶同工酶电泳法、ISSR法及RAPD法、参考拮抗反应法,按NY/T1846规定方法检验判定。
5抽样与留样
5.1抽样方法
采用随机抽样法,从批次中抽取具代表性的抽检样品。
5.2留样要求
每个批次栽培种袋按1%比例留样,放于1~4℃冷库中保存,直到本批次栽培种接种后正常出菇结束。。
6判定规则
按上述检验方法对菌种真实性、菌种外观、菌丝微观形态、培养特征、杂菌和虫螨、菌丝生长速度、菌丝生长量、栽培性状等指标进行检验,全部符合判定为合格菌种。
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均为不合格菌种。
7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符合NY/T528关于标签标志、包装运输的要求。
起草人:邹存兵、赵凯、朱巍巍、陈飞、张忠伟、黄云松、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