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SSJ SYNY003-2017 液固扩繁香菇栽培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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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T/FSSJ SYNY003-2017

标准名称:液固扩繁香菇栽培种

团体名称:辽宁省食用菌协会

发布日期:2017年10月18日

实施日期:2017年10月18日

质量要求

1.1感官指标

1.1.1容器

盛装栽培种容器聚丙烯或聚乙烯塑料袋,始终保持完好无损,无刺孔,无裂缝。

1.1.2封口

菌种袋接种口用海绵块、无棉盖体封口。始终保持干燥,洁净,松紧适度不脱落。若使用无棉盖体封口,菌种袋上表面距袋口的距离40~50mm。若使用海绵块封口,菌袋口内回窝深度25~30mm。

1.1.3菌种基质

菌种培养料基质粗细混合,要求木屑颗粒直径小于8mm。

1.1.4菌种外观

菌丝生长均匀,充满容器,洁白、浓密、健壮、紧贴瓶(袋)壁,无角变,无高温抑制线,无干缩,无或极少有深黄色水珠,无转色,无拮抗现象,无酸臭霉等异味,有香菇特有的香味。

菌种袋饱满挺实,略有弹性,内部菌丝连接紧密,不松散。无蚊、蝇等昆虫的卵、幼虫、蛹和成虫的滋生,必要时可使用放大镜观察。

1.2菌种微观特征

生物学显微观察系本品种香菇菌丝形态,具有透明、分枝状,有横隔和明显的锁状联合。无其它菌类菌丝和孢子。

1.2.1细菌检验抽样检验菌种袋内菌种有无细菌。

1.2.2霉菌检验抽样检验菌种袋内菌种有无霉菌。

1.2.3真实性鉴定抽样检验菌种与标签品种是否是同一品种。

1.3成品检出

按4.1、4.2指标检出合格栽培种产品,保存备用。

2生产培养记录备案

对每批次的栽培种,按生产工艺流程,对每个生产、管理环节进行可追溯性的生产培养记录。

3抽样

3.1栽培种成品按菌种品种、来源和接种时间分批编号。按批随机抽取被检样品。

3.2栽培种的抽样量为该批菌种量的1%以上,每批抽样数量不得少于1%。每批数量较大的也可进行两级抽样。

4检验方法

4.1感官检验

容器、封口、菌种基质、菌种外观等指标检验采用肉眼、手感、放大镜观察。按GB19170和NY/T1846规定方法检验。

4.2微生物学检验

4.2.1菌丝微观形态

采用插片培养法或水封片培养法,按NY/T1846规定方法检验。

4.2.2细菌检验

采用液体培养基检验法或PDA平板培养基高温检验法,按NY/T1846规定方法检验。

4.2.3霉菌检验

采用PDA平板培养基高温培养法检验,按NY/T1846规定方法检验。

4.3菌丝生长速度检验

将样品菌丝接种于PDA平板中心,25℃±1℃恒温培养,确定测试起点,培养足够时间,测定单位时间菌丝生长速度。取3个以上样本平均值。

4.4菌丝生长量检验

将样品菌丝接种于液体摇瓶培养基中,25℃±1℃恒温震荡培养5~7日,测定单位时间单位容量菌丝生长量(干重),单位g/100ml。取3个以上样本平均值。

4.5真实性鉴定

采用酯酶同工酶电泳法、ISSR法及RAPD法、参考拮抗反应法,按NY/T1846规定方法检验判定。

5抽样与留样

5.1抽样方法

采用随机抽样法,从批次中抽取具代表性的抽检样品。

5.2留样要求

每个批次栽培种袋按1%比例留样,放于1~4℃冷库中保存,直到本批次栽培种接种后正常出菇结束。。

6判定规则

按上述检验方法对菌种真实性、菌种外观、菌丝微观形态、培养特征、杂菌和虫螨、菌丝生长速度、菌丝生长量、栽培性状等指标进行检验,全部符合判定为合格菌种。

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均为不合格菌种。

7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符合NY/T528关于标签标志、包装运输的要求。

起草人:邹存兵、赵凯、朱巍巍、陈飞、张忠伟、黄云松、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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