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T/SLDA 025-2025
标准名称:质量分级评价要求 广告标识内透光LED灯
团体名称:深圳市照明与显示工程行业协会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31日
实施日期:2026年01月31日
1、本文件规范了广告标识内透光LED灯、广告灯箱、标识、级联、单元LED模组、级联首尾端光通量差异和波动深度等术语。
2、评价要求中,规定了参与质量水平评价的企业应满足的基本要求;构建了评价指标体系(基线指标、核心指标和创新性指标),基线指标主要包括安全要求,核心指标包括波动深度、色品容差(白光)、光效、级联首尾端光通量差异(20个模组)、照度均匀度(Emin/Eavg)a(20个模组),创新性指标包括智能化水平。
3、评价结果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一级应同时满足基本要求、基线指标要求、核心指标先进水平要求、创新性指标至少有1项达到先进水平要求;二级应同时满足基本要求、基线指标要求、核心指标平均水平要求、创新性指标至少有1项达到先进水平要求;三级应同时满足基本要求、基线指标要求、核心指标基准水平要求。
起草人:韩波、陈林、景发俊、邓伟强、梁文才、刘强、陈高朗、伍春平、葛行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