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QI 502-2026 建筑智能微电网虚拟碳减排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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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T/CAQI 502-2026

标准名称:建筑智能微电网虚拟碳减排综合评价

团体名称:中国质量检验协会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10日

实施日期:2026年03月10日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智能微电网虚拟碳减排的设计阶段预评价和运行阶段的综合评价。针对“源、储、荷、网”四个维度的具体评价准则。

1.评价体系与等级划分。

指标分类:综合评价体系由控制项(评定为达标或不达标)、评分项(10项核心指标)以及附加的加分项和减分项组成。

星级评定:评价等级分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5个等级。当满足全部控制项要求时即为基本级;总分达到60、70、80、90分,则分别对应一至四星级。

2.分布式电源虚拟碳减排(“源”类指标)。

核心指标:包含可再生能源利用量虚拟碳减排量、可再生能源利用率虚拟碳减排、可调分布式电源装机容量比、自平衡率4项。

控制项门槛:要求可再生能源装机功率不小于50kW;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不小于30%;可调节分布式电源或储能装机容量比不小于10%;自平衡率不小于25%。

3.储能虚拟碳减排(“储”类指标)。

储能形式:建筑微电网储能可采用蓄冷蓄热、电化学储能、电动汽车V2G等形式。

核心指标:包含储能容量虚拟碳减排、自发自用率、V2G和联络线功率波动率4项指标。

控制项门槛:配储容量不应小于50kWh;自发自用率不小于40%;充电桩应具备V2G功能且功率不小于50kW;微电网联络线功率波动率不大于40%。

4.建筑负荷虚拟碳减排(“荷”类指标)。

核心指标:包含冗余率和联络线功率交换比2项指标。

控制项门槛:微电网冗余率不应大于60%;联络线交换功率不大于400kW且联络线功率交换比不大于0.30。

5.附加虚拟碳减排(“网”类指标)。

加分项(需求侧响应):包含需求侧响应附加虚拟碳减排,最高可加15分。参与响应的负荷可包含充电桩、暖通空调、给水排水设备。例如,作为虚拟电厂的一部分接受电力调度,每100kW可加1分。

减分项(弃风弃光):包含弃光弃风附加虚拟碳减排减分项。年弃光弃风率每5%减1分,最高减5分。

6.虚拟碳减排计算核心。

虚碳因子机制:在不具备实时碳排放因子时,标准提出了一种基于“虚碳因子”的计算方法。

分时电价修正:根据电力系统年总碳排放量守恒原理,利用各省尖峰、高峰、平段、低谷等时段的分时电价比例,对电力碳排放因子进行修正,以此来量化微电网尤其是储能系统通过“削峰填谷”带来的碳减排价值。

起草人:李海军、赵怀军、贺颂钧、柴德闯、薛晓、姬有、吴沛杰、李忠、李雪梅、顾蓉蓉、魏志刚、张小刚、张亚朝、王忠举、王旭、陈向阳、姜干清、姜震、吴小芳、曹雨平、蔡文、丁现阳、崔建辉、李润恺、刘俊良、肖睿、高懿明、刘东红、陈国林、仇长顺、葛凌文、秦超、程世红、林星春、吕微、邓高峰、翁远辉、张南城、王涛、吕金汉、陈殿坤、张可男、胡定兴、唐永生、龚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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