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MDSZ 010-2026 黔东南山茶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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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T/MDSZ 010-2026

标准名称:黔东南山茶油

团体名称:黔东南州苗侗山珍农产品行业协会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12日

实施日期:2026年03月12日

黔东南茶油的基本组成和主要物理参数见表1。这些组成和参数表示了黔东南茶油的基本特性,当被用于真实性判定时,仅作参考使用。

表1 基本组成和主要物理参数

项目 指标

相对密度(d2020) 0.912~0.922

主要脂肪酸组成/% 豆蔻酸(C14:0) 0.8

 棕榈酸(C16:0) 3.9~14.5

 棕榈一烯酸(C16:1) 0.2

 硬脂酸(C18:0) 0.3~4.8

 油酸(C18:1) 72.0~87.0

 亚油酸(C18:2) 6.5~14.0

 亚麻酸(C18:3)≤ 1.4

 花生酸(C20:0)≤ 0.5

 花生一烯酸(C20:1)≤ 0.7

 芥酸(C22:1)≤ 0.4

 二十四碳一烯酸(C24:1)≤ 0.5

5 质量要求

5.1 原料

油茶籽应符合GB/T37917的规定。

5.2 质量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质量指标

项目 指标

 一级 二级

色泽 淡黄至橙黄色

气味、滋味 具有油茶籽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透明度(20℃) 澄清透明

水分及挥发物含量/(%)≤ 0.10 0.20

不溶性杂质含量/(%)≤ 0.05

酸价(以KOH计)/(mg/g)≤ 1.5 2.5

过氧化值/(g/100g)≤ 0.25

加热试验(280℃) - 无析出物,允许油色变浅或不变化

含皂量/%≤ - 0.02

烟点/℃≥ 190 -

溶剂残留量/(mg/kg) 不得检出

注:溶剂残留量检出值小于10mg/kg时,视为未检出。

5.3 安全指标

应符合表3得规定。

表3 安全指标

项目 指标

黄曲霉毒素B1(μg/kg)≤ 5.0

苯并[α]芘(μg/kg)≤ 5.0

注:除上述指标外,其他安全指标应按照GB2716及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执行。

5.4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符合GB8955的规定。

5.5 其他

不应掺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

6 检验方法

6.1 相对密度

按GB/T5526的规定执行。

6.2 脂肪酸

按GB5009.168的规定执行。

6.3 气味、滋味、透明度

按GB/T5525的规定执行。

6.4 色泽

按GB/T5009.37的规定执行。

6.5 水分及挥发物含量

按GB5009.236的规定执行。

6.6 不溶性杂质含量

按GB/T15688的规定执行。

6.7 酸价

按GB5009.229的规定执行。

6.8 过氧化值

按GB5009.227的规定执行。

6.9 加热

按GB/T5531执行。

6.10 含皂量

按GB/T5533执行。

6.11 烟点

按GB/T20795执行。

6.12 溶剂残留量

按GB5009.262的规定执行。

6.13 黄曲霉毒素B1

按GB5009.22的规定执行。

6.14 苯并[α]芘

按GB5009.27的规定执行。

6.15 净含量

按JJF1070的规定执行。

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同一批投料、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的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

7.2 扦样

按GB/T5524的规定执行。

7.3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必须按表2的规定逐批检验,检验合格并出具检验报告方可出厂。

7.4 型式检验

当原料、设备、工艺有较大改变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要求时,均应进行型式检验。7.4.2按本文件第4章和5.2~5.4的规定检验。当检测结果与第4章的规定不符合时,可用生产该批产品的油茶籽原料进行检验、佐证。

7.5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

检验结果中如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时,以复检留样样品或相同批次产品加倍抽检,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复检仍有不合格项,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如安全卫生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不得复检。

未标注质量等级时,按不合格判定。

8 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销售

8.1 标签

应符合GB7718和GB28050的规定。

应标识“黔东南茶油”和“压榨”字样,并标明质量等级。

8.2 包装

应符合GB/T17374的规定。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

8.3 运输

运输中应注意安全,防止日晒、雨淋、渗漏、污染和标签脱落。散装运输应使用专用罐车,保持车辆及油罐内外的清洁、卫生。不得使用装运过有毒、有害物质的车辆。

8.4 贮存

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及避光场所。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一存放,避开有异常气味的物品。应堆放在垫板上,与墙面、地面保持适当距离,中间留出通道,按品种分别存放,防止挤压,仓库周围应无异味污染。

8.5 销售

预包装的黔东南茶油在零售终端不得脱离原包装散装销售。

9 追溯信息

9.1 原料信息

记录油茶籽的品种、收获年份、产地环境、基地或供应商名称,记录进货的批次检测数据。

记录油茶籽的储藏、运输信息。

宜采用基地管理或订单标准化管理的油茶籽作为生产原料。

9.2 生产信息

记录茶油生产过程中有关追溯的各项数据、信息,包括辅料和废弃物使用的记录。

9.3 留样

采用适当贮存条件,对生产的油茶籽、茶油做批次留样,作为追溯备查。

留样的保存期限至少到茶油保质期结束后再加半年。

起草人:杨坤、刘桂琼、吴凯仪、张廷辉、管春成、龙姜柳、徐跃、杨梦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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