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PM 011-2026 物业管理优秀示范项目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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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T/SPM 011-2026

标准名称:物业管理优秀示范项目评定要求

团体名称: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发布日期:2026-05-01

实施日期:2026-06-01

主要内容:T/SPM 011-2026《物业管理优秀示范项目评定要求》主要技术内容包括:适用范围、项目分类、参评条件、评定准则、评分体系及专项业态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市、区两级物业管理优秀示范项目评定,将项目分为住宅物业与非居住物业两大类,其中非居住物业覆盖普通商业办公、学校、医院、历史保护建筑、资产管理及设施管理(FM)等全业态。标准统一界定了全权委托服务、资产管理、设施管理等关键术语,明确申报企业须为协会会员、诚信承诺企业并完成数据入库。参评项目需满足合同有效、服务满 1 年、建筑面积、入住率、物业费收缴率等基础门槛,近 1 年内无失信记分、责任事故、有效投诉及负面曝光;医院、学校项目需满足基础服务项数与三体系认证要求,资产管理项目需有完整运营方案且空置率低于 20%,设施管理项目需同时提供基础服务与核心业务支持服务,历史保护建筑需列入官方保护名录。评定实行百分制,按物业类型与收费标准设定达标分数线,住宅物业低于 3.5 元 /㎡/ 月需达到 93 分,其余类型均需达到 96 分,存在安全隐患与诚信问题实行一票否决。评定内容涵盖基础管理、建筑物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管理、秩序消防、环境卫生、绿化管理、管理效益与创新七大模块,对档案资料、维修资金、人员持证、设备维保、消防管控、客户服务、满意度等提出量化指标。针对不同业态,标准分别设置专项评定要求:历史保护建筑侧重保护档案与修缮管理,学校侧重校园安全与宿舍管理,医院侧重医疗废物与消毒防护,资产管理侧重经营测算与风险控制,设施管理侧重战略协同、SLA/KPI 管控与综合支持服务。评定流程为线上申报、初审、现场考评、公示公布,结果有效期 2 年,到期需重新申报。

起草人:周宏伟、潘国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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