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T/CNFPIA 1008-2025
标准名称:木材工业企业智能工厂评价指南
团体名称:中国林产工业协会
发布日期:2025-11-11
实施日期:2025-12-01
主要内容:评价对象分为离散型制造工厂和流程型制造工厂。离散型制造工厂包括木家具、木地板、木质门、胶合板、细木工板、集成材等产品的制造工厂;流程型制造工厂包括刨花板、纤维板等产品的制造工厂。6 评价方法6.1 评价流程企业确定工厂的制造模式,按对应的指标要求(表 2、表 3),对每项指标要求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评价小组由不少于 3 名评价人员组成,通过查阅佐证材料、听取汇报、现场查定等方式,对每项指标要求的满足程度进行打分,评分方法见表 1。6.2 计算方法每项指标的得分为每位评价人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按式(1)计算:11n A Xn (1)式中:A——指标的得分;X——每位评价人员的打分;n——评价人员的人数。二级指标的得分为每项指标的得分的加权求和,按式(2)计算: B A (2)式中:B——二级指标的得分;A——指标的得分;γ——指标的权重。一级指标的得分为二级指标得分的加权求和,按式(3)计算: C B (3)式中:C——一级指标的得分;B——二级指标的得分;β——二级指标的权重。工厂的总得分为一级指标得分的加权求和,按式(4)计算: D C (4)式中:D——工厂的总得分;C——一级指标的得分;α——一级指标的权重。6.3 评价结果根据工厂的总得分,80 分及以上的工厂被评价为智能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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