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T/MHC 006-2024
标准名称:勐海茶 黄茶
团体名称:勐海县茶业协会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1日
实施日期:2024年11月01日
要求
5.1 鲜叶
5.1.1 鲜叶:采自勐海辖区内栽培型茶树新梢,鲜叶应保持芽叶完整、新鲜、匀净,不得混入来自其它茶树的鲜叶、不得掺入非茶类及劣变的鲜叶。
5.1.2 鲜叶的采摘分级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5.1.3 鲜叶装运
采用清洁、无污染、通透性好的盛具,装叶量以不影响茶叶品质为宜。应采取措施防止鲜叶变质和杜绝混入有异味、有毒、有害物质。
5.2 毛茶产品
5.2.1 加工工艺要求:鲜叶按本标准5.1.2归堆后,按照勐海黄茶原料的加工工艺对鲜叶进行茶叶初制加工。
5.2.2 茶叶初制生产加工管理:按云农通告[2019]第9号《云南省茶叶初制所建设管理规程(试行)》执行。
5.2.3 生产加工时不得加入任何添加剂或其他非茶类的物质。
5.2.4 初制加工工艺流程应按照GB/T39592标准中5.1.1、5.1.2、5.1.3的规定执行。
5.3 产品
5.3.1 基本要求
具有正常的色、香、味,不含非茶类物质和添加剂,无异味、无异嗅、无劣变。
黄茶按外观形态分为散茶、袋泡茶和紧压茶。其感官品质特征应符合表2规定。
5.3.2黄茶理化指标应符合表3规定
5.3.2.1 袋泡茶的滤袋材料和辅助材料要求
袋泡茶的滤袋材料和辅助材料应符合GB/T24690中5.1、5.2条款的规定。
5.3.2.2 加工场地、周边环境及生产卫生规范要求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
5.3.2.3 生产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5.3.3 食品安全指标
勐海黄茶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表4的规定。
5.3.4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检测按JJF1070的规定执行,计算按GB/T9833.1中附录C的规定执行。
起草单位:勐海县茶业协会、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检验检测认证院、勐海县云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勐海茶厂(普通合伙)、勐海雨林古茶坊茶叶有限责任公司、勐海合兴茶厂(普通合伙)、勐海濮人农业庄园有限公司、勐海华农茶业、勐海七彩云南茶厂有限公司、勐海众福茶业有限责任公司、年迹茶业(勐海)有限公司、云南勐海大叶茶厂等
起草人:浦绍柳、夏锐、杨桂华、常建杰、毕学瑞、张建伟、苏秋灵、李保卫、李露明、针娘、彭家胜、吴忠远、玉香、周海林、范承胜、熊明枝、赵月凤、张敏、燕勇、龚最荣、罗祥辉、李隆达、陈柳滨、陈南茜、卢万婷、王雄、卢雷、鲁开明、曾黎亚、贺辉、汤凯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