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T/CPFIA 0017-2025
标准名称:含微生物水溶肥料
团体名称: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2日
实施日期:2025年06月12日
4.2 技术指标
产品应符合表1的技术指标,同时应符合包装容器上的标明值。
表1 含微生物水溶肥料的技术指标
项目 指标
固体 液体
有效活菌数a(cfu) ≥2.0亿/克 ≥1.0亿/ml
总养分b(N+P2O5+K2O) ≥25.0% ≥200g/L
有机质 ≥10.0% ≥100g/L
水不溶物 ≤1.0% ≤10g/L
水分(H2O) ≤3.0% —
缩二脲 ≤0.9%
杂菌率 ≤15%
a 添加的菌剂为复合菌剂时,每一种有效菌的数量不得少于0.01亿/g或0.01亿/mL。
b 大量元素含量指总N、P2O5、K2O含量之和,产品应至少包含其中2种大量元素。单一大量元素含量不低于4.0%或40g/L。各单一大量元素测定值与标明值负偏差的绝对值应不大于1.5%或15g/L。
4.3 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含微生物水溶肥料中汞、砷、镉、铅、铬限量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项目 指标
汞(Hg)(以元素计) ≤5mg/kg
砷(As)(以元素计) ≤10mg/kg
镉(Cd)(以元素计) ≤10mg/kg
铅(Pb)(以元素计) ≤50mg/kg
铬(Cr)(以元素计) ≤50mg/kg
铊(Tl)(以元素计) ≤2.5mg/kg
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执行GB38400。
4.4 中量元素的要求
产品中若添加中量元素养分,须在包装标识注明产品中所含单一中量元素含量、中量元素总含量。中量元素含量指钙、镁元素含量之和,产品应至少包含其中一种中量元素。单一中量元素含量不低于0.1g/L。单一中量元素含量低于0.1%或1g/L不计入中量元素含量总含量。当单一中量元素标明值不大于2.0%或20g/L时,各元素测定值与标明值负相对偏差的绝对值应不大于40%;当单一中量元素标明值大于2.0%或20g/L时,各元素测定值与标明值负偏差的绝对值应不大于1.0%或10g/L。
4.5 微量元素的要求
产品中若添加微量元素养分,须在包装标识注明产品中所含单一微量元素含量、微量元素总含量。微量元素含量指铜、铁、锰、锌、硼、钼元素含量之和,产品应至少包含其中一种微量元素。单一微量元素含量不低于0.05%或0.5g/L。钼元素含量不高于0.5%或5g/L。单一微量元素含量低于0.05%或0.5g/L不计入微量元素含量总含量。当单一微量元素标明值不大于2.0%或20g/L时,各元素测定值与其标明值正负相对偏差的绝对值应不大于40%;当单一微量元素标明值大于2.0%或20g/L时,各元素测定值与其标明值正负偏差的绝对值应不大于1.0%或10g/L。
起草单位: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中化化肥有限公司、山东百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仓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马航、孙玉翠、张弘、陈浩梦、刘金、孙建军、赵红卫、焦镇、赵旭剑、叶坤国、苑伟伟、吕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