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T/QHNX 060-2026
标准名称:油菜秸秆腐熟技术规范
团体名称:青海省农学会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0日
实施日期:2026年04月15日
4 场地要求
场地条件应符合GB/T36195的规定,选择距水源较近、运输方便、地势平坦的田间地头或牲畜棚圈附近空地;腐熟场所应防雨、防火、通风;不应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5 物料预处理
5.1 物料要求
油菜秸秆:选择无霉变的秸秆,晾晒后,水分含量控制在30%以下,粉碎长度2cm~5cm,无油菜根部等杂物。
猪粪:含水率为50%~70%,无石头、砖块、土块等杂物。
麸皮:干燥、无结块、无霉变。
微生物菌剂:质量应符合NY609的要求,有效活菌数≥1.0×108cfu/g(mL)。
5.2 油菜秸秆与猪粪配比
将处理后的油菜秸秆与猪粪以质量比1:3混合。
5.3 生物菌剂与麸皮配比
微生物菌剂添加量为混合物料质量的0.5%~1.0%。用75%酒精将搅拌容器等用品消毒晾干,将微生物菌剂与麸皮以质量比1:1搅拌均匀。
5.4 发酵料含水率
将配比好的所有物料混合均匀,调节含水率至55%~65%。
6 腐熟发酵
6.1 一次发酵
6.1.1 建堆
采用条垛式堆肥,堆体宽度1.5m~2.0m,高度0.8m~1.5m,长度依发酵场地而定,建堆后在堆体上部垂直往下打4cm~6cm的圆孔通气道,通气道按堆体长度每3m建立一个,覆盖塑料膜后在膜上每隔30cm~50cm打圆孔通气保温,堆体通气道顶部的塑料膜上圆孔大小与通气道大小一致。夏季堆体原料质量应在200kg以上,秋冬季堆体原料质量应在500kg以上,环境温度低于-5℃时,不建议堆肥。
6.1.2 翻堆
堆体温度升至50℃以上时,将塑料膜揭开,进行翻堆,翻堆时上下、里外翻均匀,机械或人工翻3遍;若堆肥48h~72h后,温度仍未上升至50℃以上,立刻进行翻堆,以促进升温;堆体温度再次升至50℃以上保持48h,再次翻堆,每次翻堆后重新码成原始堆体,塑料膜原位覆盖;后续翻堆依次操作。
堆体温度接近环境温度并保持2d~3d时终止发酵。夏季发酵周期35d~50d,翻堆次数7~10次;秋冬季发酵周期50d~60d,翻堆次数8~10次。
堆体温度测定按NY/T3442规定执行。
6.2 二次发酵
堆体原地堆置4d~5d,翻堆一次,待物料无异味时,发酵结束。
7 腐熟质量判定
7.1 外观
松散柔软,呈褐色或黑褐色,无恶臭味。
7.2 秸秆腐解度
秸秆腐解度符合NY/T2722中的规定。
7.3 卫生要求
应符合GB/T25246中第4章的要求。
7.4 质量要求
质量应符合NY/T3442的要求。
8 还田
腐熟后的肥料可作基肥还田,采用撒施、条施、穴施、环状施肥等方式,施用方法应符合GB/T25246的规定。
起草人:王亚艺、李铂坤、李松龄、王生、李生全、张玮、许瑾、王春兰、邓锋震、孙秀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