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T/XMSSAL 0023-2025
标准名称:供厦食品 食用调和油
团体名称: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1日
实施日期:2025年08月01日
本文件代替T/XMSSAL023—2022《供厦食品食用调和油》。
本文件与T/XMSSAL023—2022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将原4.4.1条中“铅的指标要求0.1mg/kg”修改为“铅的指标要求0.08mg/kg”;
——将原4.4.3条中“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的规定”修改为“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GB2763.1的规定”。
起草单位: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睿科集团(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粮 油质量监测站、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佳格食品(厦门)有限公司、厦门新盛洲植物油有限公司
起草人:陈佳璐、骆和东、叶雅真、吴亚凉、洪华荣、迟华忠、罗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