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ZJAF 12.1-2025 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第1部分: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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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T/ZJAF 12.1-2025

标准名称: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第1部分:总体要求

团体名称: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9日

实施日期:2026年01月05日

规定了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总体要求,包括基本原则、分类与分级、基本要求、工程程序要求。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基本原则

4.1规范有序、统一规划

4.2预防为主、保护第一

4.3适度适用、稳定可靠

4.4严格评估,强化应用

5.分类与分级

5.1分类:文物保护单位分类,a古建筑、b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c古文化遗址、d古墓葬、e石窟寺及石刻、f考古现场发掘工地。

5.2分级:文物保护单位分级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一般不可移动文物、考古工地。

5.3安全技术防护级别:一级防护级别、二级防护级别、三级防护级别。

6.基本要求

6.1组成: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包含视频监控系统、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声音复核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安全检查系统、智能巡查系统、公共广播系统、专用通讯系统、智慧消防系统、安全管理系统、监控中心/安防专用设备间等子系统和应用平台、区域的设计要求。

6.2技术要求

6.3施工要求

6.4运维要求

6.5评估要求

7.工作程序要求

7.1方案申请与审批

7.2项目实施管理

7.3工程监理

7.4工程检验

7.5项目验收

7.6建设方责任

起草单位:杭州市临安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航天科工广信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浙江省文物保护利用协会、杭州国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安保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安加安科技有限公司、沸蓝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起草人:全江伟、吕叶金、占慧英、涂志刚、郑雪林、杨军、陈进奕、逯小莹、马惠丽、宋成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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