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SRS 6.5-2022 “抚松人参”品牌产品 第5部分:食用红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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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T/FSRS 6.5-2022

标准名称:“抚松人参”品牌产品 第5部分:食用红参

团体名称:抚松县人参协会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8日

实施日期:2023年01月01日

4 等级、规格

4.1 等级

4.1.1 食用全须红参等级

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食用全须红参等级

项目 一等品 二等品

主根 主根呈纺锤形、圆柱形或扁方柱形,长≥5cm,直径≥1cm,下部有较粗且均匀的支根2?3条,并带弯曲的须根

整体 芦须齐全 芦须较齐全

表面 表面半透明,红棕色,有光泽。偶有不透明的暗黄褐色斑块,表面具纵沟、皱纹及细根痕;上部有时具不明显环纹

质地 断面角质样、坚实、无生心

气味 气香,味甘、微苦

虫蛀、霉变 无

破损、病疤 无 ≤15%

杂质 无

注:二等以下作为“抚松人参”食用投料红参使用。

4.1.2 食用光支红参等级

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食用光支红参等级

项目 一等品 二等品

主根 主根呈纺锤形、圆柱形或扁方柱形,长≥5cm,直径≥1cm,下部有少量残留支根段,无须

整体 参芦完整齐全 参芦较完整齐全

表面 表面半透明,红棕色,有光泽。偶有不透明的暗黄褐色斑块,表面具纵沟、皱纹及细根痕;上部有时具不明显环纹

质地 坚实、角质样、无生心、无空心

气味 气香,味甘、微苦

虫蛀、霉变 无

破损、病疤 无 ≤15%

杂质 无

注:二等以下作为“抚松人参”食用投料红参使用。

4.2 规格

4.2.1 食用全须红参规格

应符合表3规定。

表3 食用全须红参规格

规格 支数∕500g

(支) 单支重

(g) 主根长

(cm)

10支 ≤10 ≥50 ≥5

15支 ≤15 >33 ≥5

20支 ≤20 >25 ≥5

25支 ≤25 >20 ≥5

30支 ≤30 >16 ≥5

35支 ≤35 >14 ≥5

40支 ≤40 >12 ≥5

40支以上 作为“抚松人参”食用全须红参投料

4.2.2 食用光支红参规格

应符合表4规定。

表4 食用光支红参规格

规格 支数∕500g

(支) 单支重

(g) 主根长

(cm)

15支 ≤15 >33 ≥5

20支 ≤20 >25 ≥5

25支 ≤25 >20 ≥5

30支 ≤30 >16 ≥5

35支 ≤35 >14 ≥5

40支 ≤40 >12 ≥5

40支以上 作为“抚松人参”食用全须红参投料

5 技术要求

5.1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5规定。

表5 理化指标要求

序号 项目 指标(%)

1 水分 ≤12%

2 总灰分 ≤5%

3 人参皂苷Rg1、Re、Rb1、Rf薄层色谱鉴别 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品色谱相应位置上,分别显相同颜色的斑点或荧光斑点。

4 拟人参皂苷F11薄层色谱鉴别 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品色谱相应位置上,不显相同颜色的斑点或荧光斑点。

注:本表检查指标均以干燥品计算。

5.2 安全指标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规定,有害元素限量应符合表6规定。

表6 有害元素限量要求

序号 项目 最大残留限量(mg/kg)

1 总砷(As) 2

2 铅(Pb) 0.5

3 镉(Cd) 0.5

4 总汞(Hg) 0.1

6 试验方法

6.1 抽样

按GB/T2828.1的规定执行。

6.2 规格等级检查                

6.2.1 主根长

随机取样品10支,用标准米尺分别测量,求其平均值。

6.2.2 单支重

随机取样品10支,用感量为0.1g的天平称量,求其平均值。

6.3 指标检测

6.3.1 水分的测定

按照GB5009.3中第一法的规定执行。

6.3.2 总灰分的测定

按照GB5009.4中淀粉类食品的规定执行。

6.3.3 人参皂苷Rg1、Re、Rb1、Rf薄层色谱鉴别

按照附录A方法执行。

6.3.4 拟人参皂苷F11薄层色谱鉴别

按照附录B方法执行。

6.3.5 总砷的测定

按照GB5009.11规定执行。

6.3.6 铅的测定

按照GB5009.12规定执行。

6.3.7 镉的测定

按照GB5009.15规定执行。

6.3.8 总汞的测定

按照GB5009.17规定执行。

6.3.9 农药最大残留量测定

按照GB2763规定执行。

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同一时期、同一产地、同一方法生产加工的产品为一批。

7.2 出厂检验

每批样品出厂前均需检验,出具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水分、总灰分、人参皂苷Rg1、Re、Rb1、Rf薄层色谱鉴别、拟人参皂苷F11薄层色谱鉴别、安全检验。

7.3 判定规则

7.3.1 规格等级检验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规格等级时,需按相应的等级、规格下调。

7.3.2 理化指标、安全指标中有一项不合格的可加倍取样进行复检。仍有一项不合格的,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7.3.3 薄层色谱鉴别时,产品中应含有人参皂苷Rg1、Re、Rb1、Rf,不含有拟人参皂苷F11,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8 溯源管理

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管理法实施办法》、《吉林省人参产业条例》及相关规定进行。

起草人:张瑞、王刚、苏月涛、王英平、徐芳菲、侯玉兵、郑斯文、徐怀友、马友德、丁梦瑶、武强、郭兴军、杜立财、杨厚义、冯志伟、王传奇、张丹丹、周强、杨忠亮、谢丽娟、邢佳丽、姚友才、陈少麟、魏永磊、付龙、王贺、王国明、李健豪、王彦君、苏丽敏、仉弘杨、邓士龙、丁旭、宋玉明、王娜迪、赵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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