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T/FSRS 6.8-2022
标准名称:“抚松人参”品牌产品 第8部分:药用生晒参
团体名称:抚松县人参协会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8日
实施日期:2023年01月01日
4 等级、规格
4.1 等级
4.1.1 药用全须生晒参等级
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药用全须生晒参等级
项目 一等品 二等品
主根 主根呈纺锤形或圆柱形,长≥7cm,直径≥1cm;下部有较粗且均匀的支根2?3条,并着生多数细长的须根
整体 芦须齐全 芦须较齐全
表面 表面灰黄色、白色或黄白色,上部或全体有疏浅断续的粗横纹及明显的纵皱;无水锈,无抽沟、无黄皮 表面灰黄色、白色或黄白色,上部或全体有疏浅断续的粗横纹及明显的纵皱;轻度水锈、抽沟、轻度黄皮
质地 坚实、有粉性、无空心
气味 气香,味甘、微苦
虫蛀、霉变 无
破损、疤痕 无 ≤15%
杂质 无
注:二等以下作为“抚松人参”药用投料生晒参使用。
4.1.2 药用光支生晒参等级
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药用光支生晒参等级
项目 一等品 二等品
主根 主根呈纺锤形或圆柱形,长≥7cm,直径≥1cm,无须
整体 参芦完整齐全 参芦较齐全
表面 表面灰黄色、白色或黄白色,上部或全体有疏浅断续的横纹及明显的纵皱;无水锈,无抽沟、无黄皮 表面灰黄色、白色或黄白色,上部或全体有疏浅断续的横纹及明显的纵皱;轻度水锈、抽沟、轻度黄皮
质地 坚实、有粉性、无空心
气味 气香,味甘、微苦
虫蛀、霉变 无
破损、疤痕 无 ≤15%
杂质 无
注:二等以下作为“抚松人参”药用投料生晒参使用。
4.2 规格
4.2.1 药用全须生晒参规格
应符合表3规定。
表3 药用全须生晒参规格
规格 支数∕500g
(支) 单支重
(g) 主根长
(cm)
10支 ≤10 ≥50 ≥7
15支 ≤15 >33 ≥7
20支 ≤20 >25 ≥7
25支 ≤25 >20 ≥7
30支 ≤30 >16 ≥7
35支 ≤35 >14 ≥7
40支 ≤40 >12 ≥7
40支以上 作为“抚松人参”药用全须生晒参投料
4.2.2 药用光支生晒参规格
应符合表4规定。
表4 药用光支生晒参规格
规格 支数∕500g
(支) 单支重
(g) 主根长
(cm)
10支 ≤10 ≥50 ≥7
15支 ≤15 >33 ≥7
20支 ≤20 >25 ≥7
25支 ≤25 >20 ≥7
30支 ≤30 >16 ≥7
35支 ≤35 >14 ≥7
40支 ≤40 >12 ≥7
40支以上 作为“抚松人参”药用光支生晒参投料
5 技术要求
5.1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5规定。
表5 理化指标要求
序号 项目 指标(%)
1 水分 ≤12.0
2 总灰分 ≤5.0
3 Re+Rg1 ≥0.3
4 Rb1 ≥0.2
5 Rf ≥0.05
6 Rb2 ≥0.2
7 人参总皂苷 ≥2.5
8 拟人参皂苷F11薄层色谱鉴别 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品色谱相应位置上,不显相同颜色的斑点或荧光斑点。
注:本表检查指标均以干燥品计算。
5.2 安全指标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要求。
6 试验方法
6.1 抽样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第四部)通则0211的规定执行。
6.2 规格等级检查
6.2.1 主根长
随机取样品10支,用标准米尺分别测量,求其平均值。
6.2.2 单支重
随机取样品10支,用感量为0.1g的天平称量,求其平均值。
6.3 理化指标
6.3.1 水分含量测定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第四部)通则0832第二法执行。
6.3.2 总灰分的测定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第四部)通则2302规定方法执行。
6.3.3 人参皂苷Rb1、Re+Rg1含量测定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第一部)人参项下规定方法执行。
6.3.4 人参皂苷Rf、Rb2含量测定
按附录A规定方法执行。
6.3.5 拟人参皂苷F11薄层色谱鉴别
按附录B规定方法执行。
6.3.6 人参总皂苷含量测定
按GB/T19506—2009中附录B规定的方法执行。
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同一时期、同一产地、同一方法生产加工的产品为一批。
7.2 出厂检验
每批样品出厂前均需检验,出具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水分、总灰分、人参皂苷Rb1、Re+Rg1、Rf、Rb2含量、人参总皂苷含量、拟人参皂苷F11薄层色谱鉴别、安全指标。
7.3 判定规则
7.3.1 规格等级检验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规格等级时,不列入“抚松人参”品牌产品。
7.3.2 理化指标、安全指标中有一项不合格的可加倍取样进行复检。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7.3.3 拟人参皂苷F11薄层色谱鉴别,产品中含有拟人参皂苷F11,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8 溯源管理
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管理法实施办法》、《吉林省人参产业条例》及相关规定进行。
起草人:雷秀娟、侯玉兵、苏月涛、张瑞、徐怀友、徐芳菲、马友德、杨厚义、郭兴军、王传奇、丁旭、丁梦瑶、宋明海、冯志伟、杜立财、邢佳丽、任广勇、刘良杰、张丹丹、杨忠亮、朱宇、郑萌萌、展卫东、魏永磊、付龙、姚友才、谢丽娟、邹蕊、宋莹莹、孙方安、陈少麟、王娜迪、王贺、李健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