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T/FSRS 10.1-2025
标准名称:“抚松林下山参”品牌产品 第 1 部分:保健食品原料用林下山参
团体名称:抚松县人参协会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15日
实施日期:2025年03月15日
4.1基本要求
4.1.1保健食品原料用林下山参应符合《中国药典》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年限15年及
15年以上。
4.1.2应清洁、无明显病虫伤害。
4.1.3应无腐烂、严重淤伤或其他不适于消费的缺陷。
4.2规格与等级
4.2.1规格
应符合表1要求。
表1林下山参规格
规格重量(g)
15g≥15
12g12~15
9g9~12
7g7~9
5g5~7
3g3~5
2g2~3
1g1~2
4.2.2等级
应符合表2要求。
表2林下山参等级
项目特等一等二等
年生≥2520-2415-19
外观
二节芦或三节芦,芦长,具有
明显的圆芦,芦碗大、排列紧
密;主体上部环纹细而深;须
细长,有珍珠点;无残缺、无
病疤、无红锈
两节芦,芦较长,具有明显的圆芦,
芦碗较大、排列紧密;主体上部环
纹明显;无病疤,无红锈
一节或两节芦;主体上部有环纹;
主体无红锈
4.3理化要求
应符合表3要求。
表3理化指标要求
项目林下山参
水分/%≤8.0
灰分/%
总灰分≤5.0
酸不溶性灰分≤1.0
人参皂苷Rf、拟人参皂苷F11鉴别供试品色谱图中在与阳性对照品色谱图中人参皂苷Rf特征峰相同的出峰时
间有明显的色谱峰;在与阴性对照品色谱图中拟人参皂苷F11特征峰相同的
出峰时间无色谱峰
人参皂苷/%
Rb1≥0.25
Re+Rg1≥0.7
人参总皂苷≥3.2
第1部分:保健食品原料用林下山参
“抚松林下山参”品牌产品
T/FSRS10.1—2025
5
5试验方法
5.1规格等级检查
5.1.1随机抽取样品10支,用感量为0.1的天平称量单支重,求其平均值。
5.1.2在自然光线下,将样品放置于白色搪瓷盘中,用目力在室内无阳光直射处观察。
5.2理化指标检查
5.2.1水分
按GB5009.3规定方法执行。
5.2.2总灰分和酸不溶性灰分
按GB5009.4规定方法执行。
5.2.3人参皂苷Rf、拟人参皂苷F11的定性鉴别
按GB/T22536—2018中附录A规定方法执行。
5.2.4人参皂苷Rb1和Re+Rg1含量测定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人参项下“含量测定”规定方法执行。
5.2.5人参总皂苷含量测定
按附录A规定方法执行。
起草人:王英平、逄世峰、雷秀娟、张瑞、贾文浩、张楠琪、孟祥茹、聂军岐、孙光伟、 徐怀友、侯玉兵、郭兴军、孟详彬、丁旭、王娜迪、陈少麟、王刚、王欢、邹蕊、丁梦瑶、付龙、张丹 丹、马友德、冯志伟、宋明海、苏德悦、任广勇。